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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5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整合资源、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2组织体系 港口突发事件应急组织体系由应急指挥机构、日常管理机构、应急咨询机构组成。 2.1应急指挥机构 建立宁波市港口管理局港口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港口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市港口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港口应急指挥部可决定设立若干应急处置工作组和现场应急指挥部,具体承担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 2.1.1港口应急指挥部 港口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交通局(港口管理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交通局(港口管理局)分管副局长、市港航管理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交通局(港口管理局)相关处室、市港航管理局、有关港口企业负责人组成。 港口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指示精神,组织领导、指挥协调港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 (2)负责启动本预案。 (3)及时向市政府报告事件信息和应急处置进展情况。 (4)决定其他有关重要事项。 2.1.2应急处置工作组 港口应急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应急救援组、应急保障组、新闻宣传组等应急处置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市交通局(港口管理局)安全处处长任组长,市港航管理局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 主要职责:保持与各应急处置工作组的信息沟通及工作协调;根据港口应急指挥部的指令,负责与市政府及各应急联动部门的沟通联系;搜集、分析和汇总应急工作情况;应急结束后,对预案体系、组织体系及运行机制等进行系统性评估,提出完善应急预案的意见和建议。 (2)应急救援组 市港航管理局局长任组长,市交通局(港口管理局)港口管理处处长任副组长。 主要职责:负责提出应急处置与救援方案;组织协调应急队伍进行应急抢险。 (3)应急保障组 市交通局(港口管理局)综合运输处处长任组长,市港航管理局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应急物资的运输工作;负责水路和公路的运输保障;负责应急通信保障和医疗保障。 (4)新闻宣传组 市交通局(港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任组长,政策法规处处长任副组长。 主要职责:负责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准确发布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最大程度地避免和消除港口突发事件造成的不良影响。 2.1.2现场应急指挥部 现场应急指挥部实行指挥长负责制,指挥长由港口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决定。现场应急指挥部成员主要由县(市)区港口管理部门、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救援专家等组成。 指挥长职责:负责召集参与应急救援部门和单位的现场负责人,研究制定现场的具体救援方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指挥、协调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现场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在港口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负责指挥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救援行动。 (2)组织协调公安、消防、卫生、环保等应急联动单位,开展应急处置与救援。 (3)及时向港口应急指挥部报告现场人员伤亡、损失及抢险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4)划定事件现场的警戒范围,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强制性措施。 (5)组织营救受害人员,转移、撤离、疏散可能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 (6)向港口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处置结束的建议。 2.2日常管理机构 港口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港口应急办)设在市交通局(港口管理局)安全处,负责港口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日常运行。 港口应急办主任由市交通局(港口管理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市交通局(港口管理局)安全处处长、办公室主任、港口管理处处长、市港航管理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24h联系电话:87398083(安全处)、87398106(值班室)。 港口应急办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港口应急指挥部的决定事项。 (2)负责港口突发事件的值班接警工作,承接事故应急报告,并初步判定事件等级。 (3)负责向港口应急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4)负责通知港口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赶赴事发现场,协调联动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 (5)负责联系应急处置队伍和应急处置专家组。 (6)负责港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总结评估。 (7)负责监督检查港口企业单位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