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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榕政办[2010]80号
【颁布时间】 2010-06-01
【实施时间】 2010-06-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110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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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健全资源节约机制
  
  20、推进水价等资源性产品价格和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保收费改革。推行终端用水价格改革,加快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加价制度。全面实行垃圾、污水处理收费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进一步提高污水收费标准(市物价局牵头,市国资委、市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配合)。
  
  21、深化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拓展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领域和范围,推进垄断性社会资源、基础资源、公用资源、公共服务领域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完善网上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建设(市监察局、市发改委牵头)。推进污水处理(市建设局牵头,市国资委配合)、垃圾处理、道路保洁(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园林绿化养护(市园林局牵头)等市场化、产业化运作。
  
  (八)加快社会体制改革
  
  22、深化教育体制改革。通过优质校与一般校结对帮扶,教师轮岗交流,优质教育资源共享,高起点、高标准建设新区学校等方式,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落实一级达标高中正常缴费生招生计划数的50%按比例均衡分配至初中学校。发展职业教育,整合重组职业教育资源,按照“一校一策”模式调整专业结构,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模式,加快建设福州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科学统筹、整合区域内学校体育、艺术、文化资源,建立相应的共享机制。深化公办学校教职工人事关系收归县管改革试点,推行研训一体的教师培训机制,实施教师绩效工资制度,进一步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市教育局牵头)。
  
  23、加快文化体制改革步伐。落实《关于加快福州文化体制改革步伐的实施方案》,深化市群众艺术馆、市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三项内部改革;推进福州日报社发行体制改革,成立报业传媒有限公司;深化福州广播电视集团改革,组建广电传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实施歌舞剧院改革,组建海峡演艺集团公司(或茉莉花演艺集团公司)。加快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努力建设国家动漫产业基地,建设一批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和园区。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进入政策许可的文化领域(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文化局、市广电集团、福州日报社配合)。
  
  24、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全市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参保率达到95%以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市所有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在60%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把握“分片确标”政策,降低药品价格。将金山和东部新城地区拟建的两所三甲医院列入重点招商项目,引进社会资本,加快多元化办医的步伐(市卫生局牵头)。
  
  (九)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25、促进充分就业。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争取城镇新增就业14.5万人,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4万人。完善创业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多渠道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着力援助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动态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强化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和技能培训,拓展劳务协作网络,搭建职业教育与企业用工需求对接平台,健全企业用工与失业动态监测调控机制,帮助企业解决结构性、阶段性、区域性缺工问题。实施大学生服务基层就业项目,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企业、社区、农村就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教育局、市人事局配合)。
  
  26、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继续扩大各类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落实各类从业人员跨统筹地区养老保险关系无障碍转移接续。实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推进四城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巩固和发展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做好关闭破产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在榕大学生参加医保工作。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市级统筹,继续开展扩大失业保险金支出范围试点工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
  
  27、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扩大救助范围,将重度残疾人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发展社会福利、救助和慈善事业,为年满70周岁、生活不能自理且在市区无子女照顾的低保老人、重点优抚对象、“五保”老人、革命“五老”人员提供无偿居家养老服务(市民政局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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