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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推动2010年全国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和部署,现就做好我部2010年“小金库”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进一步增强对深入推进“小金库”治理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小金库”治理工作。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彻底清理“小金库”。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形成有效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同志在“小金库”治理工作阶段性情况汇报会上明确要求,要继续下大气力把“小金库”治理工作抓紧抓好。中央纪委第四、第五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也对进一步治理“小金库”工作做出了部署。 2010年3月29日,周生贤部长在环境保护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上讲话指出,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为推动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证;要坚持关口前移、源头治理,形成反腐倡廉建设的长效机制。继续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抓手。 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有关精神,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全局高度,进一步深化对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领导,形成“小金库”治理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我部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我部领导小组”)将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协调配合,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18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总结实践经验,把握工作规律,继续组织开展好今年的“小金库”治理工作。 我部领导小组将加强督导和服务,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开展对工作滞后单位的督促指导。 各单位“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要按照力度不减、机构不撤、队伍不散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抓好“小金库”治理的具体组织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切实担负起“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领导责任,把“小金库”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认真抓好本单位的治理工作。 三、突出重点,加大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治理工作力度 各单位要全面开展对2009年的“小金库”治理“回头看”工作。在“回头看”工作中,重点抓好“五查五看”:一查宣传工作重视程度和宣传措施落实情况,看宣传发动是否到位;二查自查自纠覆盖面和自查自纠措施落实情况,看自查自纠是否到位,在此基础上,开展2010年1-6月份“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三查重点检查覆盖面和重点检查深入情况,看重点检查是否到位;四查严格执法执纪情况和责任人员处理情况,看责任追究是否到位;五查有关问题整改情况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看整改落实是否到位。 各单位“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要按照“五查五看”要求,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切实抓好本单位“小金库”治理“回头看”工作。“回头看”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必须自觉纠正。我部领导小组将在6月30日前抽取部分单位开展“小金库”重点检查工作,各单位对下属单位也应进行重点检查。对于2010年自查自纠工作中因工作不认真、措施不落实而出现“零申报”、“零问题”的单位,一旦发现,要通报批评、责令整改。 四、深入调研,开展对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治理工作 根据《意见》和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部署,今年“小金库”治理要延伸到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借鉴行政事业单位“小金库”治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将全面开展对社会团体“小金库”治理工作;同时,有关单位应针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情况和特点,组织开展调研,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问题的现状、成因和表现形式进行分析,积极审慎地提出治理意见,把中央的部署落实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