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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榕政办[2010]77号
【颁布时间】 2010-05-28
【实施时间】 2010-05-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123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福州市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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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以规范市场中介组织管理为重点,坚决纠正市场中介组织侵害群众和企业利益的不正之风。不断巩固和深化“四分开”工作成果,防止“回潮”和反弹;认真贯彻执行《福州市市场中介组织管理办法》,加强市场中介组织行业管理制度建设,依法规范市场中介组织;综合运用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和司法制裁等措施,治理市场中介组织违法违纪行为;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能,理顺行业管理关系和行政管理权限,杜绝多头管理、行业分割和部门垄断,实现全方位监管;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健全市场中介组织信用分类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市市场中介组织信用信息平台;引导行业自律,培育和扶持诚信经营的市场中介组织。此项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市解决市场中介组织侵害群众和企业利益问题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协办。
  
  (二)持续深化六项治理工作
  
  1.继续深化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完善药品集中采购网络系统,健全监管体系、规范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继续落实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工作;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措施的落实,开展临床路径和按病种付费管理制度改革,加强价格监管、切实降低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在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开展以“方便、周到、安全、满意”为主题的优质服务活动,实行全年开放门诊、延时门诊、夜间门诊和推行二级以上医院门(急)诊“一卡通”,以及医学检查检验结果查询互认,方便患者就医;全面推进院务公开和医德医风教育,不断完善医德考评制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促进行业风气转变;大力推进“五位一体”医患纠纷处置机制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探索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体系;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加强医药广告审批和发布的有效监管。此项工作由市卫生局、市政府纠风办牵头,市经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商局、物价局等部门协办。
  
  2.继续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加强对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特别是县(市)区教育配套经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教育惠民政策落实到位;积极督促有关部门整合教育资源、促进均衡发展,认真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因违规借读引发的乱收费;修订完善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制度,解决教辅材料散滥问题;全面完成改制学校清理整顿工作,坚决纠正假清理、假整顿、走过场等违规行为;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进一步完善中小学代收费、服务性收费政策,严格执行《福建省教育收费规程》,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教育乱收费行为;进一步完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治理工作责任体系。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协办。
  
  3.继续深化治理行业协会侵害群众和企业利益问题。继续做好各级行业协会与行政主管部门的“四脱钩”工作,规范离退休人员在行业协会的任职;积极推行“三项评估”工作,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对行业协会依法进行认真梳理和筛选甄别,引导行业协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整合重组、注销登记,或依法予以撤销登记;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自我约束机制、促进发展;坚决查处和纠正行业协会乱收费、乱摊派、垄断服务、强制服务等行为。此项工作由市民政局牵头,市解决行业协会侵害群众和企业利益问题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协办。
  
  4.继续深化治理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推进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重点围绕“五类产品、一个行业”开展全面治理和专项整治;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和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行为,加强对基本药物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管,确保药品质量安全;继续完善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加大打击力度、强化日常管理、巩固治理成果,防止反弹。此项工作由市食安办、市药监局牵头,市经委、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城管执法局等部门协办。
  
  5.继续深化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严格规范治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行为,加大源头监管力度,执行责任倒查制度;依法依规设站,加强站(点)管理,严格规范公路设站检查行为,严禁没有权限的部门在公路上设站或者上路检查车辆;严格落实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政策;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畅通;加强水上执罚执收监督和管理,严肃查处公路和水上“三乱”行为,坚决纠正以罚代管、以收代纠、收费罚款放行等违规执法和乱收费、乱罚款问题,完善公路和水上“三乱”的快速反应机制,实施公路无“三乱”一票否决制度。此项工作由市交通局牵头,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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