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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榕政办[2010]77号
【颁布时间】 2010-05-28
【实施时间】 2010-05-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123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福州市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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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继续深化治理“四项资金”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摸清“四项资金”的底数和流向,建立健全监管机制,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社保基金监管要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实现基金监管常态化、规范化,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住房公积金监管要积极推进归集工作,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加强提取审批管理、打击骗取套取行为,积极推进公积金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对信息安全的监管;扶贫专项资金监管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下移检查重心,加强长效监管,健全和完善资金项目化的制度规定;救灾专项资金监管要加强专项审计,对重要时期的资金使用情况要加强检查,实现常态监管、确保资金运行安全。此项工作分别由“四项资金”监管工作协调小组负责落实。
  
  (三)深入推进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
  
  1.进一步加强部门和行业的政风行风建设。市直有关部门和行业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加强对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检查指导,每年集中解决一两个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海峡西岸省会中心城市建设营造良好环境。以窗口单位为重点,开展“服务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解决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和行业制定优质规范的服务公约、加强行业自律。认真办理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不正之风,整改存在的问题,并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2.进一步推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完善评价体系,进一步明确评议主体、深化评议内容、改进评议方式、用好评议结果、增强评议效果。建立加强日常评议的制度和办法,将年终考评一锤定音的静态评议转变为动态评议,切实做到以评促纠、以评促建。加强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县(市)区政府部门、公共服务行业直接面向企业或群众的服务窗口,及其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基层站(所、队)等作为重点评议对象,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格执行《福州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代表工作规定》,加强对评议代表的管理,进一步发挥评议代表的作用。
  
  3.进一步规范政风行风热线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问题,结合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安排上线单位,选好直播话题;继续完善以广播电台为主,电视台、报刊、互联网等媒体互动的传播方式,拓宽传播渠道,扩大社会影响;认真贯彻执行《福州市政风行风热线办理群众诉求事项办法》,严格落实部门和行业的主要领导上线制度,规范政风行风热线的预案报送制度、办理责任制度和反馈制度等,进一步健全群众投诉的转办、督办和反馈运行机制。加强对办理群众诉求问题的监督检查,通过建立整改通知书等制度,完善办理规程,及时受理和解决政风行风热线收集到的问题,并向群众反馈有关情况。实现省、市、县三级热线对接,畅通全市范围的纠风信息渠道、群众投诉举报和处理体系。
  
  (四)认真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
  
  坚持以查促纠,认真处理、按时办结、主动反馈群众的投诉举报,严肃查处以权以业谋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大案要案,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顶风违纪、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以及带有苗头性和倾向性的案件。严肃查处各类损害群众利益背后存在的干部徇私枉法、失职渎职、提供“保护伞”等违法违纪行为。视情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件,扩大纠风工作的社会影响面,积极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把纠风工作纳入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范畴,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纠风办要全面履职,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各部门、各行业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认真落实政府主抓、行政领导主抓的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配合协调,协助做好驻在部门的纠风工作;专项治理的牵头和主办部门要高度负责,协办单位要主动履职。要进一步分解细化责任、量化考核标准、规范考核程序,继续完善和拓展纠风专项考评制度。
  
  (二)加强监督检查,完善监管体系。加大查办纠风案件的力度,对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特别是对顶风违纪的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各县(市)区纠风部门每年要查处1~2件有影响的纠风案件,起到刹风整纪、以儆效尤的效果。加强专项检查,坚持日常督查与重要时期督查相结合、常规督促检查与临时性监督检查相结合。突出日常监管,充分调动各责任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依靠各级纠风部门、人民群众,依托各种热线平台、新闻媒体、网络载体,把常态监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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