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甬卫党委[2010]23号
【颁布时间】 2010-06-01
【实施时间】 2010-06-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141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共宁波市卫生局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卫生系统基层党组织深入开展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服务型党组织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社管局、文卫局),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党组织,局机关党委:
  
  现将《宁波市卫生系统基层党组织深入开展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服务型党组织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请各地、各单位抓紧制订本系统、本单位的创先争优活动工作方案,并于6月底将工作方案报送市卫生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指导)小组办公室。有关活动情况请及时以信息的形式报送(电子邮箱:87365167@163.com)。
  
  
中共宁波市卫生局委员会
  
  2010年6月1日

  
  
宁波市卫生系统基层党组织
  
  深入开展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服务型党组织
  
  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

  
  为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进一步提高卫生党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激发全市卫生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生机活力,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的强大力量。根据卫生部、卫生厅与省、市委部署要求和文件精神,结合卫生系统的实际,现就深入开展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服务型党组织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以下简称“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及市委第十一届九次会议精神,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按照市委总体部署和省卫生厅的要求,突出建设服务型党组织这一主要内容,着力强化卫生系统党组织和党员服务理念,丰富服务内涵,拓展服务途径,提高服务能力,切实做好服务发展、服务医改、服务群众、服务党员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单位和谐、服务人民群众中的作用,为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总体目标
  
  推动科学发展。要紧紧围绕卫生工作的中心任务开展活动,不断完善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的规划、思路和举措,扎实推进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促进单位和谐。要深化卫生系统核心价值观教育,及时了解职工思想动态和利益诉求,主动排查矛盾,营造维护大局、崇尚先进、积极向上的良好风气。
  
  服务人民群众。从群众的需求出发,不断提升服务理念,增强服务功能、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服务能力,让人民群众体会到活动带来的便利和实惠,使活动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工程。
  
  加强基层组织。要加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优化组织设置,创新活动方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主要内容和标准
  
  (一)党组织要努力做到“五个好”
  
  一是领导班子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各项指示、决议。坚持民主集中制,班子团结协作,廉洁自律,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有较强的党性意识,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整体素质优良、富有活力,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
  
  三是工作机制好。各项规章制度完善,落实和管理到位,考核奖惩机制科学规范,工作运行顺畅有序。
  
  四是工作业绩好。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在深化医改和各类目标管理考核中成绩显著,没有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单位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达标,文化氛围浓厚。
  
  五是群众反映好。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群众满意度在90%以上。
  
  (二)党员要努力做到“五带头”
  
  一是带头学习提高。重视学习、善于学习、终身学习,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相长。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认真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业务知识,努力提高履行职责能力。
  
  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进取、乐于奉献,不甘落后,努力争先,在本职岗位做出一流成绩。
  
  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热情服务、文明服务,主动帮助群众排忧解难,自觉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四是带头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党组织的各项决议,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上级和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五是带头弘扬正气。积极践行卫生系统核心价值体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利益观、价值观和荣辱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