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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甬卫党委[2010]23号
【颁布时间】 2010-06-01
【实施时间】 2010-06-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141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中共宁波市卫生局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卫生系统基层党组织深入开展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服务型党组织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三、主要工作措施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结合推进改革突破、创新提升“两年”活动,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党组织为主要抓手,围绕总体目标,明确具体要求,创新活动载体,分类实施,统筹推进。
  
  (一)扎实抓好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服务型党员队伍。扎实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基层党组织书记的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党员干部素质和能力。建立健全党务干部“德”的考核评价办法,逐步推进基层党支部书记公推直选,把服务发展、服务群众工作成绩突出的优秀人才选拔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深入推进党员人才工程,努力把卫生行业的优秀分子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卫生事业发展的骨干和中坚力量。
  
  (二)牢固树立“为群众服务”的理念,着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要按照“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的要求,教育和引导党员正确认识责任、热心服务群众。卫生行政部门要以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效能型、廉洁型等“五型”机关创建为重点,切实改进作风、提高效率、优化服务,树立勤政、务实、高效、清廉的政府机关形象。医疗卫生单位要坚持“为群众服务”的宗旨,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窗口,提高服务质量,大力实施便民、利民、惠民、为民服务举措,努力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三)广泛推行“党员目标承诺”制度,着力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要通过实行“党员目标承诺”制度,引导党员干部立足岗位职责,加强自身建设,争创一流成绩,在“比、学、赶、超”中争当“恪尽职守、践行宗旨”的先锋。党员领导干部要重点围绕推进单位科学发展,在统筹谋划、开拓创新、务实清廉、率先垂范等方面做出承诺;普通党员要重点围绕适应形势需要,在爱岗敬业、提高能力、创优创效等方面做出承诺。
  
  (四)积极搭建服务工作平台,着力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服务提供有力保障。推进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到2011年7月,直属单位均要配置党员活动室和阅览室,并配备相应的电教和上网查询设备,有一整套设施管理、活动安排、接待受理、协调反馈等日常管理制度的党组织活动场所。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的单位可建立党员服务站(点),积极开展面向党员群众的各类服务。进一步扩大党员困难互助金覆盖面,有条件的基层党组织可通过党费支持、党组织和党员捐助等途径,建立党内关爱资金,为生活困难党员提供帮扶。加快“数字化党建”建设,逐步扩大单位党建网和基层党建手机信息系统建设,探索开展开放式组织生活。
  
  (五)运用拓展“两大专项行动”经验,着力构建全面长效的服务机制。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继续深化“服务群众、创新发展、再破难题”承诺制,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蹲点调研、民情沟通、上访约访、网上交流等“解难创优”的长效机制。根据党员自身优势和个人特长,建立百支以上素质高、业务强、工作实、服务优的卫生系统党员志愿队伍,为群众提供零距离、面对面服务。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要求,积极参加城市党建区域共建、农村党建结对帮扶活动,有效提升结对双方推动发展、服务群众的能力。继续扩大党务公开范围和内容,畅通党员沟通交流和意见表达渠道,进一步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实施方法和步骤
  
  根据中央部署,从2010年4月开始,创先争优活动着重围绕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开展,兴起创先争优的热潮。从2011年7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开展,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各级基层党组织要从自身实际出发,充分运用学习实践活动的成功经验,围绕中心工作安排活动,结合本职工作开展活动,把广大党员吸引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一)组织动员部署。在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和卫生部、卫生厅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广泛听取全市卫生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意见建议基础上,制定印发《宁波市卫生系统基层党组织深入开展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建服务型党组织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层层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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