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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浙江省政府
【发文字号】 浙教工委[2010]10号
【颁布时间】 2010-06-10
【实施时间】 2010-06-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148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育人成才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高校,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厅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党的十七大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根据中央、省委和教育部有关精神,结合我省教育系统实际,现就高校和中职、中小学校深入开展“育人成才先锋”创先争优活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为重点,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深入开展“育人成才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着力在服务学校发展、服务社会进步、服务师生成长成才上下功夫,使各级党组织成为育人成才、创新创业的先锋,使教职工党员成为党性坚定、业务精良、为人师表的先锋,使学生党员成为理想远大、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先锋,为切实提高育人质量、加快建设教育强省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紧扣中心,推动发展。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紧密结合教育中心工作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把活动融入服务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的生动实践,融入推动教育改革创新、提高教学科研和服务水平的生动实践,融入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生动实践,努力加快全省教育的现代化进程。
  
  2.以人为本,促进和谐。进一步落实“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的科学理念,关心师生成长,关怀党员发展,关注群众诉求,不断提高教师党员教书育人、科研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学生党员成长成才的内在动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
  
  3.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推动学校中心工作、促进教育科学和谐发展结合起来,与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深化作风建设年、庆祝建党90周年等活动结合起来,不断提升党员干部服务能力水平,以服务提升工作层次,以服务推进教育事业发展。
  
  4.开放民主,注重实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把让群众满意作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取信于民,切实为师生群众办实事,努力使创先争优活动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工程。
  
  (三)主要目标
  
  1.服务理念进一步提升。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师生党员的服务意识切实增强,努力做到围绕中心推动发展,深入基层破解难题,贴近群众改善民生,关爱党员增强活力,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得到明显提高。
  
  2.服务功能进一步强化。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师生党员的服务领域、服务渠道不断拓宽,服务载体、服务方法不断创新,进一步构建起上级党组织服务下级党组织,党组织服务党员,党组织和党员共同服务师生群众、服务学校发展、服务社会进步的工作体系。
  
  3.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师生党员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的能力、推动学校发展的能力、教书育人和创新创业的能力、做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和为民办实事的能力得到有效增强,党组织的政治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很好发挥。
  
  4.服务成效进一步凸显。新形势下学校基层党建工作的业绩更加突出、基础更加夯实,广大师生群众对学校党组织和党员的满意度得到较大提升,学校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向心力进一步增强。
  
  通过努力,到2012年,在全省高校和中职学校、中小学校培育一批育人成才、创新创业,服务学校发展、服务社会进步、服务师生成长成才业绩突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培育一批党性坚定、业务精良、为人师表的优秀教工党员和一大批理想远大、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党员。在此基础上,创建30个高校基层党建工作省级示范点,各县(市、区)创建若干个中职学校和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示范点;表彰10名“育人模范”教工党员、10名“成才模范”学生党员。
  
  二、活动主要内容和步骤
  
  根据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从教育系统特点和实际出发,“育人成才先锋”创先争优活动要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服务型党组织为主要内容,重点做好服务学校发展、服务社会进步、服务师生成长成才三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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