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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浙江省政府
【发文字号】 浙教工委[2010]10号
【颁布时间】 2010-06-10
【实施时间】 2010-06-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148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育人成才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接上页]

  3.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公开承诺制度。各级各类学校基层党组织都要于暑期放假前研究提出自身的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并以适当方式向师生公布,听取师生意见。建立活动检查制度,各学校领导要每季度研究一次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情况,并适时组织检查。省委教育工委将于今年8月、明年3月以适当方式对各地各校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建立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制度。各学校以及上级党组织负责人要适时对所属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地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上级党组织还要适时组织党员、群众对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多形式的评议。
  
  4.组织评比表彰和宣传引导。今年“七一”前夕,省委教育工委将评选表彰一批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2012年“七一”前夕,将对教育系统“2010-2012年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以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成绩显著的先进县(市、区)教育局进行专项评比表彰。各地各高校要充分运用校内宣传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目的意义、进展情况和成功做法,积极营造活动氛围;对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个人典型,要以巡回演讲、事迹报告会、专题报道等形式予以大力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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