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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0-01-05
【实施时间】 2010-01-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316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党组,总局、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和应急指挥中心及各直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党委(总支、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精神,加强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党的建设,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的创新发展,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直至根本好转,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提高对新时期加强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党的建设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从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高度,深入分析党的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明确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重要举措,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作出了战略部署。全会作出的《决定》是指导新时期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全国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担负着全国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重要职责,机关党的建设直接影响党的先进性在安全生产领域的体现,关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关系安全监管监察能力、质量和水平的提高,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认真深入地贯彻落实《决定》精神,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全系统党建工作,是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安全发展的重要保证。
  
  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正处在一个新的起点上,要全面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各项决策、部署和指示,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由稳定好转向明显好转、根本好转转变,有许多新情况、新课题、新问题需要研究、思考和破解。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必须不断增强各级领导班子推动科学发展、促进安全发展的能力,必须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必须不断发挥广大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安全监管监察队伍。
  
  安全监管总局党组高度重视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党的建设,按照党的十七大的总体部署,全面推进全系统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要看到,按照中央的要求和人民的期待,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和问题。有的领导班子改革创新意识不够、能力不强;有的党组织不善于围绕本单位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存在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相脱节、“两张皮”现象;有的党组织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认真、不自觉,保障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的机制还不够健全;有的党组织对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党建工作的理念、思路、载体、方式方法缺乏创新,缺乏吸引力、凝聚力;有的党员干部理论学习不刻苦、不系统,理论和实际脱节;有的党员干部事业心责任心不强,作风漂浮,缺乏求真务实的精神;有的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漠,脱离群众,甚至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污受贿和失职渎职;有的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突出;等等。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安全发展的高度,从所肩负的历史使命和繁重任务出发,深化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党的建设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决定》为指针,切实把握好“四个着眼于”的党建着力点,把握好“五位一体”的党建总布局,把握好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新要求,把握好党的建设总目标,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党建工作,不断开创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党建工作新局面。
  
  二、坚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大力强化理论武装工作
  
  (一)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头脑。把学习宣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作为理论武装工作的中心内容,紧密结合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践,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职责和任务,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重大战略思想,使广大党员干部全面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精髓。要采取日常学习和集中培训等多种方式,强化学习组织,提高学习效果,努力做到入脑入心,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要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学习理论同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深层次矛盾、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党的建设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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