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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交通运输部
【发文字号】 交公路发[2010]65号
【颁布时间】 2010-01-01
【实施时间】 2010-05-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323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2页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接上页]

  
  
  
  
  七
  
  廉政
  
  建设
  
  措施不健全扣2分,有廉政问题的扣5分,有被起诉的扣10分。
  
  10
  
  
  
  
  
  八
  
  工程
  
  质量
  
  以工程质量鉴定得分乘以30%,作为本项得分。
  
  30
  
  
  
  
  
  合计
  
  100
  
  
  
  
  
  评定等级
  
  
  
  注:竣工验收委员会根据项目执行报告和有关资料对一至七项进行综合评价,最终实得分以竣工验收委会委员得分的平均值计。
  
  公路工程设计工作综合评价表
  
  工程名称:
  
  设计段编号:设计单位: 表6-2
  
  
  
  
  
  序号
  
  项目
  
  评定方法
  
  应得分
  
  实得分
  
  
  
  一
  
  设计
  
  方案
  
  总体方案是否经济合理,存在不足扣2-10分。
  
  不符合有关标准、规范,每处问题扣2-5分。
  
  设计深度不足,设计变更较多的扣2-5分。
  
  20
  
  
  
  
  
  二
  
  
  
  设计
  
  文件
  
  未按编制办法编制扣2-10分。
  
  错、漏严重的扣10分,一般扣2-5分。
  
  因设计失误造成质量安全事故,较大事故扣30分,一般事故每起扣2-10分。
  
  因设计原因造成环境问题的扣2-10分。
  
  设计变更造成工程费用的变化,每增加合同价的1%扣2分。
  
  30
  
  
  
  
  
  
  
  三
  
  设计
  
  服务
  
  未按合同协议派驻设计代表每缺1人或1人不称职扣1-5分。
  
  服务不及时扣2-5分。
  
  20
  
  
  
  
  
  四
  
  工程
  
  质量
  
  以所设计的各施工合同段工程质量鉴定得分按合同段投资额加权平均后,乘以30%,作为本项得分。
  
  30
  
  
  
  
  
  合计
  
  100
  
  
  
  
  
  质量监督机构审查意见
  
  
  
  
  
  竣工验收委员会审定意见
  
  
  
  评定等级:
  
  注:交工验收时,项目法人按照本表内容(工程质量除外)对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评价,不定等级;竣工验收时,项目法人填写完善表格,经质量监督机构审查后提交验收委员会审定。
  
  公路工程监理工作综合评价表
  
  工程名称:
  
  监理段编号: 监理单位:表6-3
  
  
  
  
  
  序号
  
  项目
  
  评定方法
  
  应得分
  
  实得分
  
  
  
  一
  
  人员机构
  
  监理工程师未按要求持证上岗,每1人扣1分。
  
  监理工程师未按合同进场,每1人扣1分,其他人员未按合同进场,每1人扣0.5分。
  
  监理工程师自行更换,每1人扣1分。
  
  监理工程师被清退,每1人扣2分。
  
  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工作责任不明确,或落实不到位扣3-5分。
  
  试验仪器、交通工具、办公设备未按合同要求配备扣1-3分。
  
  10
  
  
  
  
  
  二
  
  质量控制
  
  独立抽检频率达不到合同要求的扣1-5分,工地巡查、重要工序旁站不足扣2-5分,资料签认不规范扣1-3分,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扣5分,每发生一起较大质量事故扣3分,每发生一起一般质量事故扣1分。扣完为止。
  
  10
  
  
  
  
  
  三
  
  进度控制
  
  拖延工期每月扣1分。
  
  5
  
  
  
  
  
  四
  
  投资控制
  
  根据计量支付和设计变更工作情况酌情扣分。
  
  5
  
  
  
  
  
  五
  
  安全生产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扣5分,每发生一起较大安全事故扣3分,每发生一起一般安全事故扣1分。
  
  5
  
  
  
  
  
  六
  
  环境保护
  
  出现环境保护问题的扣1-5分。
  
  5
  
  
  
  
  
  七
  
  监理资料
  
  不符合竣工验收要求时扣1-5分。
  
  5
  
  
  
  
  
  八
  
  廉政建设
  
  措施不健全扣2分,因不廉政被清退或处分每人次扣5分,有被起诉的,每人次扣5分。
  
  5
  
  
  
  
  
  九
  
  工程质量
  
  以所监理的各施工合同段工程质量鉴定得分按合同段投资额加权平均后,乘以50%,作为本项得分。
  
  50
  
  
  
  
  
  合 计
  
  100
  
  
  
  
  
  质量监督机构审查意见
  
  
  
  
  
  竣工验收委员会审定意见
  
  
  
  评定等级:
  
  注:交工验收时,项目法人按照本表内容(工程质量除外)对监理单位进行初步评价,不定等级;竣工验收时,项目法人填写完善表格,经质量监督机构审查后提交验收委员会审定。
  
  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综合评价表
  
  工程名称:
  
  合同段编号:施工单位: 表6-4
  
  
  
  
  
  序号
  
  项目
  
  评定方法
  
  应得分
  
  实得分
  
  
  
  一
  
  工期
  
  进度
  
  每拖延一个月扣2分。
  
  生产组织不均衡扣1分。
  
  10
  
  
  
  
  
  二
  
  履行
  
  合同
  
  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每更换1人次或1人不称职扣2分,专业工程师每更换1人次扣1分,主要机械不足或性能不良扣1分,进场不及时或未经许可撤离,扣0.5分,试验室达不到要求扣2-5分,有拖欠分包人工程款和劳务人员工资的,扣2-5分。
  
  15
  
  
  
  
  
  三
  
  竣工
  
  文件
  
  竣工图与竣工工程不符每处扣1分;施工原始记录、自检资料不齐全扣2-4分;资料的真实可信度有问题扣2-4分。
  
  5
  
  
  
  
  
  四
  
  安全生产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扣10分,每发生一起较大安全事故扣5分,每发生一起一般安全事故扣2分。
  
  10
  
  
  
  
  
  五
  
  文明
  
  施工
  
  规章制度不健全扣1-2分,文明工地建设差扣2-3分
  
  出现破坏环境和乱占土地等问题的,扣3-5分。
  
  5
  
  
  
  
  
  六
  
  廉政
  
  建设
  
  措施不健全扣1分,因不廉政被清退或处分每人次扣2分,有被起诉的,每人次扣5分。
  
  5
  
  
  
  
  
  七
  
  工程
  
  质量
  
  竣工验收时本合同段工程质量鉴定得分乘以50%,作为本项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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