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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 《关于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建设的指导意见》已经第42次部务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及时转发,并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要求。 关于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建设的指导意见 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是政府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的重要载体。随着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不断发展和服务领域不断拓宽,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不健全、职能不完善、队伍力量弱、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制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为提高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现就加强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统筹城乡就业和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按照转交政府职能、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要求,通过有效整合资源,健全完善县以下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全面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规范、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二)基本原则:坚持公益性质,注重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和均等化;坚持政府主办与购买服务相结合,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参与公共服务;坚持统筹规划,整合现有公共服务资源,健全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坚持属地管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三)总体目标:第一阶段,从2010年开始到2012年的3年时间内,以公共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争议调解和劳动保障监察为重点,有效整合各项服务资源,明确职能职责,完善服务设施,保障工作经费,在全国街道、乡镇和社区、行政村基本建立健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第二阶段,从2013年开始到"十二五"末,社会保障"一卡通"经过试点全面实施,基本实现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网络化的目标,城乡居民能够就近享受到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 二、整合资源,明确职责 (四)将建立健全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纳入工作规划。要将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当地"十二五"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健全街道、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社区、行政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络。争取所有街道、乡镇都建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所),所有社区、行政村都设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协管员)。各地也可根据区域分布和服务人数等实际情况,在邻近的乡镇或行政村建立共用的服务平台和网络。街道、乡镇已经建立多功能公共服务平台的地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所)要主动设立办事窗口。 (五)完善街道、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功能。已经建立街道、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的地区,要强化服务功能,逐步增加和健全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争议调解、劳动保障监察、人事人才、失业登记、职业培训、劳务输出、农民工监测、农民工权益维护等服务功能,并进一步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有条件的地区可主动承担其他公共服务功能。尚未建立街道、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的地区,在建设过程中要整体设计、统一推进。 (六)创新社区、行政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络运行模式。社区、行政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站点一般应与其他公共服务项目整合资源,统筹推进建设,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来实现。社区、行政村可以设置特定公益性岗位、聘用专职协管员,也可以由居委会、村委会工作人员兼职完成相关任务,按完成任务数量、质量给予经费和报酬。服务人口较多的城市社区,也可以建立与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类似的专门机构,工作人员可由街道服务机构派出。 三、注意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 (七)统一机构名称。街道、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可以统称为"××街道(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所)",社区、行政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络可以统称为"××社区(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今后,国家将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标准和标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