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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颁布时间】 2010-01-01
【实施时间】 2010-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329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人事部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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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用好“一报告两评议”结果,总社人事部将根据评议结果和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分类反馈,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对较差的单位,明确提出整改、提高的要求。
  
  3、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中满意度明显偏低、干部群众对选人用人问题反映强烈的单位,总社人事部将列为重点抽查对象,派出检查组,对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重点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作出相应处理。
  
  4、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中“不满意”率较高的干部,总社人事部要督促有关单位领导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分析,并与干部本人进行谈话提醒。对“不满意”率超过30%的,要求单位或者组织人事部门对其选拔任用情况作出说明,并根据情况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必要时,由总社人事部直接进行调查处理。
  
  5、对因提拔使用、平级交流、到龄退休等原因即将离任的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均对其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进行离任检查。
  
  (四)集中开展买官卖官问题专项整治
  
  1、进一步拓宽和畅通选人用人问题举报渠道。设立公开的举报电话、信箱。各单位都应常设举报箱,总社人事部在机关六楼中厅常设举报箱,并公布举报电话。
  
  2、加大查核工作力度。对群众举报反映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或实名举报的买官卖官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
  
  3、对查处属实的严重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并及时进行通报。
  
  (五)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工作制度建设
  
  1、根据四项监督制度,抓紧研究制定总社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实施细则或操作规程,细化程序步骤,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执行到位。建立健全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责追究的制度体系。
  
  2、进一步规范健全总社各项干部人事工作规章制度,重点出台“六个制度”,即《总社机关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的实施意见》、《总社社管干部职位名册》、《总社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总社社团人事管理办法》和《总社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实施意见》。
  
  3、做好干部人事工作规划。按照中央《2009--201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关于2008--2012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形成总社十二五干部人事工作改革与发展规划。
  
  4、各单位根据自身情况,也应及时出台或修订干部人事选拔、管理及监督办法。总社人事部对各单位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
  
  (六)进一步加强组工队伍自身建设
  
  1、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在全国组织系统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的意见》,按照公道正派的要求,进一步抓好组工干部队伍建设。
  
  2、坚持从严治部、从严律己、从严带队伍,严格执行“十严禁”纪律。各级组织人事部门都要对照自身实际,积极查找干部人事工作存在的漏洞,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3、进一步加强学习型组织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提升各级组工干部学习自觉性,保证干部具备工作必须的理论和业务水平。
  
  (七)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1、继续推进轮岗交流,健全重要岗位定期轮岗制度,形成干部选拔任用有序进行局面。在部门主要负责人轮岗交流完成之后,积极推进其他层次的干部轮岗交流。
  
  2、加强双向挂职,不断扩大干部挂职范围、完善工作机制。在安排好系统上挂工作的同时,总社人事部今年将重点组织机关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
  
  3、继续加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公推公选等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制度。提高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拔总社机关局处级干部和直属单位班子成员的比重。
  
  三、切实加强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组织领导
  
  (一)提高思想认识。“五代会”明确指出有没有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能否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明确要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优化选人用人机制,坚定不移地实施人才兴社战略。而在选人用人上,一个干部出问题就会影响整个干部队伍形象,一个单位违规用人特别是用人腐败就会影响总体的公信度和满意度。因此,各单位要从事关供销合作事业改革发展全局的高度,清醒认识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顽固性和危害性,清醒认识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同用人上不正之风进行不懈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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