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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颁布时间】 2010-01-01
【实施时间】 2010-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329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人事部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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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狠抓贯彻落实。总体工作在总社党组和分管主任的领导下,由人事部具体组织实施。分别召开总社机关和直属单位会议,学习传达中央精神,动员部署工作。总社人事部将对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及时进行了解,对群众满意度较低和反映问题较多的单位要进行重点抽查,结合年度考核和“一报告两评议”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总结。各单位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全力抓好四项监督制度和中央关于干部人事工作各项要求的贯彻落实,利用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群众评议等机会,集中梳理和检查本单位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坚决消除用人上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三)形成长效机制。总社人事部将抓紧拟定“一个规划六个制度”,报总社党组审定后出台实施。各单位要对照四项监督制度等一系列中央关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惩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措施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和完善干部人事工作制度和具体操作办法。要积极探索,推进制度创新,弥补制度空白,堵塞制度漏洞,确保各项制度和办法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努力使总社选人用人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向前迈进一大步,建立起始终保持较高群众满意度和公信度的选人用人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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