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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一、总 说 明 二、报表目录 三、调查表式 (一)HZ-001出访项目概况4 (二)HZ-002出访项目按国家(地区)分类 (三)HZ-003接待项目概况 (四)HZ-004接待项目按国家(地区)分类 (五)HZ-005国际科技合作研究项目情况 (六)HZ-006合办科技机构 (七)HZ-007签订科技合作与交流协议 (八)HZ-008参加国际科技组织 四、主要指标解释 (一)HZ-001出访项目概况 (二)HZ-002出访项目按国家(地区)分类 (三)HZ-003接待项目概况 (四)HZ-004接待项目按国家(地区)分类 (五)HZ-005国际科技合作研究项目情况 (六)HZ-006合办科技机构 (七)HZ-007签订科技合作与交流协议 (八)HZ-008参加国际科技组织 五、附录 (一)国家(地区)代码表 一、总 说 明 (一)制表目的:本套统计表是为调查全国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情况而设计的。 (二)调查范围:国务院有关部、委、局及其直属机构,国有大中型企业及科研院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 (三)调查内容:由上述单位审批和管理的,以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为目的的国际交往,包括考察访问、国际会议、合作研究、培训和科技展览,以及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合办科技机构、缔结科技合作与交流协议、参加国际科技组织等。不包括商贸和劳务。 (四)报告期: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五)填报要求: 1. 统计报表上报时,必须由本单位负责人签章确认,并盖单位公章。 2. 要按各报表所规定的指标名称、指标含义、计算方法、分类标准、编号代码等认真填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 3. 字迹工整,数字用阿拉伯数字,文字用汉字,英文字母用大写。 4. 填报时数字一律取整数。 (六)鉴于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统计指标正处于不断改进和完善的过程中,恳请大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告知科学技术部国际合作司。 (七)本统计调查报表制度由国家科学技术部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复兴路乙十五号 邮政编码:100862 电话:010-58884502,010-58881312 联系人:董书礼、刘华 二、报表目录 表 号 表 名 报告期别 填报范围 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及方式 页码 HZ-001 出访项目概况 年报 国务院有关部、委、局及其直属机构,国有大中型企业及科研院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 国务院有关部、委、局及其直属机构,国有大中型企业及科研院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 2009年2月28日 3 HZ-002 出访项目按国家(地区)分类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4 HZ-003 接待项目概况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5 HZ-004 接待项目按国家(地区)分类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6 HZ-005 国际科技合作中的资金投入情况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7 HZ-006 合办科技机构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8 HZ-007 签订科技合作与交流协议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9 HZ-008 参加国际科技组织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10 三、调查表式 表号:HZ-001表 制表机关: 科学技术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6]52号 有效期至:2009年11月(一)HZ-001出访项目概况 单位名称: 200年 项目数 人次 编码 1 2 合计 OU0 其中:考察访问 OU1 国际会议 OU2 合作研究 OU3 培训 OU4 科技展览 OU5 其他 OU6 平衡关系:OU0(1,2)=OU1(1,2)+OU2(1,2)+OU3(1,2)+OU4(1,2)+OU5(1,2)+OU6(1,2)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 表号:HZ-002表 制表机关: 科学技术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6]52号 有效期至:2009年11月(二)HZ-002出访项目按国家(地区)分类 单位名称: 200年 编号 国家 (地区) 代码 合计 考察访问 国际会议 合作研究 培训 科技展览 其他 项目数 人次 项目数 人次 项目数 人次 项目数 人次 项目数 人次 项目数 人次 项目数 人次 XM00 XM01 XM02 XM10 XM20 XM11 XM21 XM12 XM22 XM13 XM23 XM14 XM24 XM15 XM25 XM16 XM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