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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全省新增城镇就业119万人,超过年度计划的40%。城镇登记失业率3.25%。高校毕业生年底总体就业率达92.7%。退役士兵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实际参训人数达到应参训人数的78%,已毕业的短训班学员就业率达95.1%。 39. 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覆盖率达到97%,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率达到95%,失业保险参保覆盖率达到97%。(主办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387.8万人,覆盖率达到98%;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701.1万人,覆盖率达到96%;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79.1万人,覆盖率达到97%。 40. 着力办好改善民生的十件实事。 (1)重点帮扶困难群众就业。实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5万人,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主办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全省实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2万人,超过年度计划的108%。累计帮扶1461户城镇零就业家庭中的1994人实现就业再就业,继续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2)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新增廉租住房1.2万套,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5万套,完成危旧房改造550万平方米以上,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主办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新增廉租住房1.4万套,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10.3万套,完成危旧房改造面积862万平方米,分别超过年度计划的16.7%、106%、56.7%。全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面积达1000万平方米,初步解决新就业人员住房难问题。 (3)进一步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进入最低生活保障,苏中、苏北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70元和130元以上。(主办部门:省民政厅) (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全省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83.11万人,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进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苏中、苏北地区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70元和130元以上。 (4)提高养老保障和服务水平。全面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推进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建成省老年公寓,80%的县(市、区)建有一所示范性养老机构,扶持一批社会养老机构,建成200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新增农村敬老院床位1万张。(主办部门:省民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全省13个省辖市和90个涉农县(市、区)均出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文件。全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91.4万人。省老年公寓基本建成,近期将进行设备调试。81%的县(市、区)建成一所示范性养老机构。200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部建成。新增农村敬老院床位11030张,超过年度计划的10.3%。 (5)进一步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县级残疾人康复中心,新建50所示范性残疾人托养机构。向特殊困难残疾人发放保险补贴,向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为残疾人购买2000个公益岗位。(主办部门:省残联) (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全省106个县(市、区)均建有残疾人康复中心。新建57所示范性残疾人托养机构,超过年度计划的14%。全省已为11.98万名残疾人发放各类社会保险补贴,5100名生活不能自理残疾人领取了护理补贴。为2100名残疾人购买公益岗位,超过年度计划的5%。 (6)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小学和初中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分别提高到350元、550元,高中阶段学校适当提高,普通高校在上年基础上增加200元。(主办部门:省财政厅) (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农村小学和初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基准定额分别提高到350元、550元。省属高校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在上年每生4300元的基础上提高到4500元。 (7)加强基层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扶持经济薄弱地区300个乡镇卫生院、8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为经济薄弱地区的3000个村卫生室配置必需的设备,为农村基层定向免费培养适用医疗卫生人才。(主办部门:省卫生厅) (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完成300个乡镇卫生院、9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扶持建设任务。完成3000个村卫生室基本设备配备工作。为农村基层定向免费培养适用医疗卫生人员912人。 (8)加大文化惠民力度。开展向农村送科普、送文化、送法律活动,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新建农家书屋3000个以上,新增农村有线电视用户75万户。(主办部门:省文化厅、科技厅、司法厅、新闻出版局、广电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