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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豫建[2010]5号
【颁布时间】 2010-01-09
【实施时间】 2010-01-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568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3. 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要加强信息的报送,除积极提供本处室重要工作动态和重要活动外,还要在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把下周主管厅领导参加的活动报送厅办公室,以便统一安排信息宣传工作。对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行信息宣传稿源数量最低限制机制,各委局要及时把本市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本单位主要领导对建设工作提出的要求、参加的活动,本单位在工作中的新举措、新成就,全系统的先进典型人物等及时上报省厅办公室,每月不低于4篇。对于信息宣传报送工作落后,尤其是发生的重大事件和开展的重要工作,未及时报送的,除减扣信息宣传总分数外,对于漏报重大情况的还要在全省通报批评,取消该单位及其主要领导在省厅的评先资格。
  
  四、积极抓好宣传载体建设
  
  1. 大力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目前,网络已是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的门户网站成为社会公众获得信息的重要渠道,门户网站的建设工作要进一步加强。省厅要进一步加强厅门户网站建设,使栏目更加符合省委省政府的要求,页面更加美观,内容更加丰富,更新更加及时。要大力发展电子政务,加强机关内部电子办公系统的开发建设,开展协同办公,逐步实现机关办公自动化、无纸化,方便机关办公。实行阳光行政,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申报系统建设,方便企业办事。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把网站作为本部门信息宣传的主要阵地,充分发挥其在信息发布中及时、准确、权威的作用,将有关情况通过网站宣传出去,也为建立健全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网站群打下坚实基础。要大力支持省厅门户网站的建设,主动和省厅门户交换网址链接,主动报送信息,把行政审批系统真正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指导企业通过网上申报行政审批事项。
  
  2. 充分发挥《中州建设》杂志作用。《中州建设》杂志是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唯一具有国内外刊号的刊物,是建设系统自我宣传的重要平台之一。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实际工作中要继续给予大力支持,广泛提供稿件,充分反映工作,及时沟通联络,提出意见建议,共同把《中州建设》杂志打造成建设行业的知名品牌。《中州建设》杂志社要围绕为政府部门和企业做好服务的宗旨,更加贴近实际、更加开拓思路、更加注重民生,不断提高杂志质量。
  
  3. 切实加强《中原建设》电视栏目建设。《中原建设》电视栏目是我厅与河南电视台联合创办、也是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唯一的电视专题栏目,与厅网站同步播出,全程免费宣传。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充分借助电视传媒方便、快捷、真实的新闻优势,积极全方位、多角度地提供新闻稿件。
  
  各单位填写的《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信息宣传人员登记表》,请于2010年1月20日前报省厅办公室。
  
  联系人:李育军唐晓峰王巍
  
  电话:0371-68080811
  
  传真:0371-69523976
  
  地址: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9号新蒲大厦2119室
  
  邮箱: wangwei@hnjs.gov.cn
  
  附件:1. 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信息宣传人员登记表
  
  2. 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二○一○年一月九日

  
  附件1
  
  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信息宣传人员登记表
  
  
  
  
  
  填表单位
  
  
  
  (单位公章) 年月日
  
  
  
  主管机构
  
  
  
  
  
  新闻发言人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新闻发言人助手
  
  
  
  
  
  
  
  
  
  
  
  
  
  
  
  
  
  
  
  
  
  
  
  
  
  
  
  
  
  信息宣传工作人员
  
  
  
  
  
  
  
  
  
  
  
  
  
  
  
  
  
  
  
  
  
  
  
  
  
  
  
  
  
  
  
  
  
  
  
  
  
  
  
  
  
  
  
  
  
  
  
  
  
  
  
  
  
  附件2
  
  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为适应新形势下信息宣传工作的需要,不断开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信息宣传工作的新局面,树立全系统的良好形象,按照厅领导要求,结合信息宣传工作实践,本着激励先进,培养队伍,量化标准,易于操作的原则,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新闻宣传考评工作面向厅机关各处室,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委局。
  
  政务信息因工作的特殊性,其考评对象确定的原则是: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涉及到的处室、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专项工作的约稿涉及到的处室、重大突发事件涉及到的处室和委局。主要包括厅住房保障处、科技处、建筑管理处、城乡规划处、城市建设处、房地产市场监管处、村镇建设处、省墙体材料改革处等业务处,以及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委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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