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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尾市开展质量兴市活动实施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反映。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一0年一月十一日 汕尾市开展质量兴市活动实施意见 为贯彻实施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10年》(国发[1996]5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质监局关于在全省开展质量兴市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5]90号)精神,全面提高我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的整体水平和产业竞争力,以质量振兴促进全市经济全面协调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动员全社会开展“质量兴市”活动,坚持“以质取胜”战略,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并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基础产业和制造业为支撑,服务行业全面发展的新产业格局,全面提升我市产业的市场竞争力。 二、总体目标 到2013年,全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达到以下目标: (一)产品质量 1.主要工业产品国家级和省级产品质量抽查平均合格率、国家重点产品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合格率两项指标达到90%以上。全市产品质量检查合格率逐年提高。 2.创建一批名牌产品。通过实施名牌带动战略,争取有5至1O个产品获得国家名牌产品称号或国家驰名商标,5O至60个产品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称号或广东省著名商标,2至3种产品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打造一批具有汕尾特色的区域品牌。 3.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上新台阶。在企业中大力推广应用先进管理方法,鼓励和引导企业实施卓越绩效模式,推进和引导企业开展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以及其他国际管理体系认证。年产值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工业企业和出口创汇企业90%以上要通过IS09001质量体系认证(其中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同时取得HACCP认证)。年产值为1000万元以下500万元以上的企业争取有75%通过质量体系认证。年产值在500万元以下200万元以上的企业要有三分之一以上贯彻IS09001标准,通过质量体系认证。主要产业的企业产品质量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争取有1至2家重点骨干企业获得全省质量管理卓越企业、先进企业荣誉称号或省政府质量奖。 4.依法监管企业生产。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管理和强制性认证管理、市场准入制度管理产品的生产企业,要全部持证生产,国家产业政策规定限制发展和明令淘汰的产品要得到有效清理。 5.大力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全面推行企业生产标准化和完善管理。基本消除无标生产现象,产品标准覆盖率保持在98%以上。至“十一五”规划后期,本市支柱产业的主要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的比率要达75%以上。推进企业标准体系建设,积极组织企业开展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活动,鼓励企业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研制工作。大型工业企业贯彻GB/T19022-IS010012标准并通过计量检测体系确认,到201O年全市50%以上中型企业要通过二级计量保证体系确认;40%以上小型企业要通过三级计量保证体系的确认。 6.农产品总体质量水平显著提高。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大力推广农业标准化。各县(市、区)要选择一批有基础、有发展前途的农业项目,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基地),以一种或一类优势农产品为龙头,在示范区(基地)内对农产品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实施综合性技术标准化管理。办好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规范与无公害农产品相关的生产技术、产品规格、包装标识等。培育一批在国内外市场知名度较高的名牌农产品品种。 7.养殖水产品总体质量水平明显提高,走生产无公害、绿色水产品的产业路子。围绕水产养殖业和海洋经济发展需要,大力推广水产养殖标准化生产,各县(市、区)选择符合当地实际的养殖主导产品,加大重点发展,建立一批海水养殖基地(示范区)。开发生产优质、安全的海产品精品,以无公害、绿色产品带动,建成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在国内外知名度较高的汕尾水产品及水产品加工品品牌。 8.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生产企业制造假冒伪劣产品的情况逐步减少,市场上假冒伪劣产品得到有效遏制,基本清除区域性制假售假现象,消费者和名优企业的利益得到有效保护,建立较完善的企业质量诚信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