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省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国务院批准。根据《环保部关于河南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审〔2008〕490号)和《河南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结合各部门职能,制定本方案。 一、环保目标和环境敏感区 (一)环保目标。 河南粮食生产核心区的环境保护目标如下:到2020年,高产田每季粮食作物每亩氮肥使用总量控制在12-14公斤,中低产田控制在10-12公斤;畜禽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村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村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地表水质量达到水体功能区划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农村地区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 (二)环境敏感区。 自然保护区:太行山猕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丹江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河南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郑州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 饮用水源:丹江口水库、南水北调总干渠、南湾水库、板桥水库、黄河、北汝河、澧河。 地下水:粮食生产核心区的浅层地下水超采区。 二、环保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资源节约保护。1.节约水资源。按照“先节水、后引水”的原则,通过实施节水工程、加强农艺管理等措施,2020年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7,灌溉定额达到205立方米/亩,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在河库灌区和平原井灌区,科学联合调度地下水和地表水,合理利用水资源,达到灌溉与补源的双重效果。 责任单位:省水利厅,有关省辖市和县(市、区)政府。 协办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环保厅、农业厅。2.节约化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争取2012年配方施肥面积达50%以上,2020年配方施肥面积达95%以上;高产田每季粮食作物每亩氮肥使用总量控制在12-14公斤,中低产田控制在10-12公斤;改进施肥技术,推广水肥耦合一体化施肥、化肥深施技术,争取2012年化肥深施面积达到50%以上,2020年普及化肥深施技术;推广缓控释肥料和高效复合肥料,利用畜禽养殖废物及沼气副产物增施有机肥等。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有关省辖市和县(市、区)政府。3.节约农药。强化病虫害农业综合防治措施,大力推广高效低毒农药,发展生物农药;积极推广生物防治、物理诱控和生态调控技术,将三项技术普及率从目前的不足10%提高到30%以上;加快更新和淘汰老式施药机械,推广新型施药设备,力争到2012年更新植保机械总量的30%,2020年大型药械设备使用率达到50%以上;加强绿色防控技术体系的研究,提高病虫害专业化、机械化防治水平等。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有关省辖市和县(市、区)政府。4.节约能源。加快农业机械更新换代,加强水利工程节能工作,加快完成农村电网改造,推广应用节能技术和产品,大力发展新能源。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有关省辖市和县(市、区)政府。 协办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农机局。 (二)农业面源污染控制。1.畜禽养殖规模控制及废物处理控制。适度控制畜禽养殖规模,提高规模化养殖比重。主要畜禽规模养殖(集中养殖)比重达到90%以上。一是坚持减量化、生态化、资源化处置原则,从源头减少排放,做到“不欠新账、多还旧账”。二是遵照“以地定畜、种养结合”的原则,合理规划,保证有足够的土地消纳畜禽养殖废弃物。三是大力推广雨污分流、干湿分离、厌氧处理、耗氧发酵、沼气等清洁生产技术,提高畜禽养殖污水处理利用率。四是分类指导,规范生产行为。对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保证粪污无害化处理,实现达标排放;对现有规模化养殖场,加快标准化改造,配套建设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提高废弃物综合处理水平;采取政策引导、龙头带动的办法,引导散养户和小规模养殖场户向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区集中,逐步解决养殖规模小、经营单元多、规划不合理的问题,努力减少面源污染,实现生产与生态的融合统一。 责任单位:省畜牧局,有关省辖市和县(市、区)政府。 协办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环保厅、农业厅。2.秸秆利用及处置。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化技术,建设青贮池、生物饲料加工厂、秸秆生物气化工程和秸秆固化成型工程等秸杆综合利用工程,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