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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科技进步。通过政府引导推动、专家队伍支持、科技研发创新、提供技术服务等方法途径,逐步建立政府、行业、企业三个层面的安全科技支撑体系。以瓦斯监测监控、井下人员定位、中深孔爆破开采技术、储油罐等设施隔阻防爆技术、化工高危险工艺自动控制技术等为重点,加大科研成果推广转化力度,提升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五)加强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建设。指导促进县级政府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快县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建立应急资源数据库。积极推进以大企业为主体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督导各生产经营单位不断提高应急预案质量,完善预案体系,强化应急演练、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进一步深化安全文化建设 (一)大力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把安全文化建设作为落实政府及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指标之一,市、县两级都要制定安全文化建设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以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为载体,通过典型引路,培植一批安全理念先进、管理规范的企业群体,促进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二)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整合社会宣传工作资源,巩固壮大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阵地,更好地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服务。充分发挥各主流媒体的作用,通过专题报道、深度报道、跟踪报道等,加强正面宣传,树立典型、鼓舞士气。组织开展好6月份(即全国第9个“安全生产月”)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和“安全生产鸢都行”集中采访报道活动。丰富活动内容,改进活动方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凝聚安全发展共识,营造更加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工作。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发布制度。定期公布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形成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舆论监督网络。健全完善以“1235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为主体的群众举报受理机制,畅通员工生命安全维权通道,维护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扎实推进安全教育培训。对乡镇(街道)安监人员进行系统轮训,提升政策水平和执法能力;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报告会,举办不同内容的专题讲座。按照“四统一”(统一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核、统一发证)的要求,不断加大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一线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力度,尤其是强化农民工安全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员工的安全文化素质,加快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进程。 六、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 (一)认真做好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核换发工作。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取消其安全生产资质,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关证照。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对安全诚信缺失、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从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安全资格证书等证照发放和其他方面,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给予必要的制裁和限制。 (二)指导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从严治理违规违章行为。在工矿商贸企业深入开展群众性“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防事故”活动,规范经营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 (三)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安全监管监察队伍和政府相关部门、公检法等各方面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协调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效率效能。 (四)严肃事故查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认真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责任追究,既要处理事、也要处理人,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行为。加大对瞒报事故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事故查处结果报告备案制度。建立发生事故约谈制度、现场分析会制度和通报制度,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 (五)加强重点时段的督查检查。在市人代会和政协会、国际风筝会、鲁台经贸洽谈会以及重大节日等重要时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根据工作进度和实际需要,及时组织开展重点督查和专项督查,确保“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落实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在全市安监系统实施“基本素质提升工程”,开展安全生产监管业务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大提高活动,不断提升基层安监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实行全员岗位廉政承诺制,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教育安监工作人员强化责任意识,忠于职守、认真履责、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的高素质安监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