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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甘孜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玉树地震四川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实施规划》和《玉树地震四川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实施规划职责分工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玉树地震四川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实施规划 前言 2010年4月14日,青海省玉树县发生里氏7.1级地震,我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石渠县等地受灾,人民生命财产受到较大损失。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做出了一系列部署。为科学、依法、统筹,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我省灾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依据《国务院关于做好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0〕14号)、《国务院关于支持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0〕16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发〔2010〕17号),结合我省灾区实际,制定本实施规划。 按照《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本规划的范围确定为一般灾区的甘孜州石渠县真达乡、奔达乡、德荣玛乡、俄多玛乡、洛须镇、蒙宜乡、尼呷镇、正科乡等8个乡(镇),恢复重建的重点是受损居民住房和学校、医院等公用设施。规划期限为2010-2011年。 一、灾区概况与灾害损失 灾区概况。石渠县地处青藏高原东南缘、巴颜喀拉山南麓,川青藏三省区结合部,2009年全县总人口7.8万人,人均生产总值4991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1996元。石渠县是我省幅员面积最大、县城海拔最高、距离中心城市最远、生存环境最恶劣的县,交通、电力等基础设施落后,居民居住条件差,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短缺,农牧民贫困面广、量大、程度深,是全国扶贫工作重点县;藏族人口比例达98.3%,民族文化底蕴深厚,藏传佛教影响深远,反分裂维稳任务十分繁重;生态战略地位重要,是三江源生态区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环境脆弱,保护和建设任务十分艰巨。 灾害损失。经国家核定,我省因灾经济损失为2.46亿元。其中,石渠县境内受伤11人,农村住房倒塌、严重受损1492户,一般受损2681户、9785间,城镇居民住房一般受损超过52000平方米,部分学校、医疗卫生、文化场馆站点等公共服务设施损毁,公路、桥涵、供电、供水、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农牧业生产设施以及宗教设施受损。此外,地震影响区德格、甘孜两县严重受损农村住房101户。 重建意义。地震不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而且进一步加大了农牧民群众脱贫解困的难度。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关系灾区广大群众紧迫的民生问题,关系三江源生态屏障建设,关系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对实现藏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意义十分重大。 灾后恢复重建时间紧、任务重,面临高寒缺氧、施工期短,交通保通难度大、运输距离长,建筑材料短缺、工程技术施工力量缺乏等特殊困难,灾区各级政府务必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社会的支援和帮助下,紧紧依靠灾区广大干部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确保全面完成灾后恢复重建各项任务。 二、指导思想与重建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甘孜州灾区实际出发,借鉴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成功经验,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尊重自然、尊重民族文化习俗和宗教信仰,以灾区各级政府为主导、广大干部群众为主体,在国家大力支持和各方积极援助下,精心规划、精心组织、精心实施,又好又快地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 (二)基本原则。 民生优先,注重实效。把保障民生作为恢复重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恢复重建受灾居民住房摆在突出和优先位置,加快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恢复重建,改善城乡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把灾后恢复重建与牧民定居行动计划相结合,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与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相结合,与生态移民相结合,与推进藏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相结合,为长远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保护生态,传承文化。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重要位置,充分考虑灾区的生态战略地位,保护好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地;充分尊重民族宗教文化习俗,保护好民族宗教文化遗产,保持城镇和乡村的民族特色和地域风貌。 自力更生,多方支持。灾区州县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使用好各类重建资金,动员广大干部群众艰苦奋斗;省直各相关部门要全力支持,注重发挥社会各界援助的积极性,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灾后恢复重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