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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
【发文字号】 苏卫办医[2010]1号
【颁布时间】 2010-01-04
【实施时间】 2010-01-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740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医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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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严格服务要素监管
  
  15、加强医疗机构审批和执业监管。深入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依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依法严格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实行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公示制,加强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备案管理,严格医疗执业登记现场审查制度,严格遵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准确核定医疗机构诊疗科目,严格医疗机构类别核定,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命名。规范医疗机构审批部门、程序、文书、流程,全省医疗机构审批按权限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医政管理职能处(科)室统一负责。依法规范医疗机构执业变更、校验等工作。认真落实卫生部《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和《江苏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医疗机构日常执业行为的监管,坚决严肃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配合相关部门打击非法行医。加强医疗机构档案和信息化管理。坚决查处超范围执业、命名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
  
  16、加强医疗技术准入和应用监管。认真贯彻《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严格监督检查,认真开展复核,规范开展器官移植工作。认真贯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完善第一、二类医疗技术目录及技术审核、审定、管理规范,落实第三类医疗技术管理规范,加强各类医疗技术应用的准入和日常监管。根据卫生部相应规范要求,严格心血管介入诊疗技术、妇科内镜诊疗技术等应用技术等管理工作,严格机构、诊疗项目、人员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各类医疗技术应用培训基地建设。严格执行《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落实医学美容项目分级管理,做好机构、诊疗项目和人员准入管理工作。组织修订《江苏省手术分级管理规范》和麻醉科等部分医政建设管理规范。
  
  17、加强医护人员准入和执业行为监管。严格执行《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严格把好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注册关。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切实加强医师资格考试考务安全管理。认真开展专科医师准入管理工作。依据规定做好国(境)外医师短期来华行医许可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医师和护士变更注册等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对见习、实习、进修医师执业行为的管理。研究制定护理员服务规范,规范临床使用护理员行为。依据《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加强医师会诊管理,规范医师会诊行为。组织开展医师和护士依法执业情况执法检查活动,及时依法查处无证执业、超范围执业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确保医疗质量安全
  
  18、深入推进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紧紧围绕“坚持改进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的活动主题,深入推进“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强化医务人员和群众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意识。以规范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和落实“三合理”规范为重点,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贯彻实施《处方管理办法》等规章规范,积极推进临床合理用药。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医疗机构内实验室生物安全。加强医疗机构安全生产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在血液安全管理、医院感染管理、病历书写规范等方面,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提高质量,提升水平,确保安全规范。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活动,组织召开活动经验交流会,宣传推广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探索建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推进活动向纵深发展。
  
  19、严格落实医疗核心制度。组织开展医疗核心制度的教育、培训活动,使每一个岗位的医务人员都能掌握执行核心制度的各项程序和内涵要求,保证医疗核心制度执行到位。采取有力措施,落实科主任和责任医护人员的岗位责任,认真落实首诊负责制、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查对制度、交接班制度、技术准入制度、病历书写规范和管理制度等医疗核心制度。定期不定期、分层分级组织对医疗核心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要关注交接班、会诊、急诊、病房值班、重症和危重病人监护、分级护理等医疗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查找薄弱环节,及时加以整改。把医疗核心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医务人员工作绩效考核的重点内容,建立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加强考核评价。强化医务人员“三基三严”训练,继续开展“三基”考核活动,改进活动方式,突出基本制度和基本技能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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