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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6.强化安全执法与诚信建设工作。进一步落实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严格监管,从严执法,提高执法检查水平。出台安全诚信建设实施意见,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实行安全生产诚信建设与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相结合,与安全执法工作相结合,进一步规范企业在生产、经营等环节的自律行为。 二、深化“双基”建设,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7.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根据《山东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和《山东省煤矿安全生产调度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研究制定达标规划,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深入持久地开展质量标准化工作。一、二月份组织好对申报国家级质量标准化矿井的验收、上报工作。继续坚持部门(企业)定期检查、省局半年抽查验收与年度命名表彰制度,着力抓好各项奖惩激励政策的实施。凡质量标准化不达标的煤矿,煤炭生产许可证年检不合格;连续两年不达标的煤矿,一律停产整顿。特别要求,新建、改扩建及列入煤炭资源整合的煤矿,竣工验收前必须以正式文件形式向省煤炭局申请质量标准化现场验收,经验收达标方可投产。 8.加强区队班组建设。把班组建设作为安全生产的“基石工程”,严格落实《山东省煤矿班组长工作规则》等一系列制度规范,认真做好班组长任职资格管理和金牌班组及班组长、优秀班组及班组长的评选表彰等工作,大力推行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六个三”管理模式,在全省煤矿掀起广泛学习的热潮。重点配合国家局搞好“双百”评选办法制定,认真做好向全国表彰会推荐山东优秀班组和班组长工作,将归纳、整理、提升的班组建设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管理模式加以宣传、推进,整体推动全省煤矿班组建设。 9.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轮流下井带班制度,保证安全责任落实进头面,从严查处“三超”、“三违”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加强安全技术管理,盯紧重要部位和薄弱环节,严格执行“三大规程”,严格正规循环作业;加强对年产30万吨以下矿井、老矿井合理集中生产管理,从严控制井下采、掘面个数,强化劳动定员管理,严格控制入井人数,实行“限员挂牌”制。 10.加强安全文化建设。通过企业电视、报纸、网站、板报等安全专栏,大力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及时宣传推广企业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把安全发展理念真正落实到每个企业、职工和岗位中,推动安全工作纵深发展。 三、严格隐患排查治理,提升矿井安全防控能力 11.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立足于“查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突出“一通三防”、防治水和冲击地压(矿震)三个重点,以及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点等,从严从深从细排查安全隐患,做到不留死角。坚持完善安全隐患煤矿月排查、主管部门季分析、省局半年调度审查制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闭合工作机制,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 12.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进一步落实“专家查隐患、政府搞督查、部门抓监管、企业抓落实、执法促整改”工作机制,对排查确认的各类安全隐患,在确保“六落实”基础上,积极推进由执法支队、安监部门跟进抓整改,并采取科学严密的监控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对隐患排查不认真、督查不力、工作走过场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3.坚持重大隐患整改督办制。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力度、广度和深度,严格执行重大隐患报告、挂牌督办及验收销号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重大隐患,立即下达《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指令》,实行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监控,直至彻底根治销号。对整改进度缓慢的,进行重点督促;对逾期整改不到位或整改无望的,坚决予以关闭。 14.强化安全专项检查。把开展安全专项检查作为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措施,严格落实检查、整改、复查责任制,特别是在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期间,制定大检查方案,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矿井的拉网式检查和“回头看”活动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出问题,消除事故隐患。 15.推行超前动态预控管理。强化现场安全动态预控,学习借鉴淄矿集团岱庄煤矿风险预控管理法,积极推行现场作业跟班区队长、安监员、班组长“三位一体”安全评估和职工岗位操作全过程“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制度,形成全面、动态、闭环的风险隐患管理流程,切实做到事故源头控制、超前防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