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四、加大工作力度,夯实为农服务基础 (一)牢牢把握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双轮驱动”、协调推进这个战略重点,充分认识县及县以下基层供销合作社是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关键环节,是密切联系农民的桥梁和纽带,认真按照中央一号文件的要求,强化县联合社服务功能,加强基层社建设。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好总社《关于进一步加快县级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供销合字〔2009〕45号)和《供销合作社薄弱与空白县经营服务网络振兴工作方案》(供销经字〔2009〕46号),加强基层经营服务网络建设。县联合社要加快推进社有企业联合与合作,联大靠强,建立灵活多样的经营机制和收入分配机制,增强经济实力、竞争能力和发展活力;加强对基层社和村级综合服务社的指导,在确保组织体系完整健全、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基础上,优化整合基层社资源,依托基层社加快发展连锁超市、便民店、专业合作社和综合服务社,改造建设一批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和服务功能的基层社;推进开放办社,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发展农村经纪人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密切与农民的经济联系,强化服务功能,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 (二)积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工作。认真做好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制定示范专业合作社标准,每年评选200家内部管理规范、示范带动作用突出的专业合作社,积极参与农业等主管部门举办的“示范专业合作社”建设活动,争取有关部门对供销合作社系统示范专业合作社给予扶持,引导专业合作社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内部管理,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建设一批带动能力较强、产业链条完整、助农增收明显的示范专业合作社。借鉴专业合作社开展联合与合作的不同模式和做法,积极拓展合作领域,加大资金互助、土地流转和消费合作社等新型合作社建设的试点工作力度,科学规划,认真实施,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三)继续实施“千社千品”富农工程,大力推进专业合作社的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在全系统评选1000家“千社千品”富农工程农民专业合作社,使纳入工程的专业合作社总数达到5000家,引导专业合作社发展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基地,推广使用新品种、新技术,开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大力推进专业合作社跨区域规模化发展,推进专业合作社产品与“新网工程”对接,在更大范围组织农民走向市场,实现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三方共赢。充分利用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平台,重点支持专业合作社实施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推动专业合作服务向生产经营全过程延伸,全面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五、积极争取支持,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一)认真研究政策,加大沟通协调力度,积极争取支持。为强力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配置,在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农业农村投入力度的基础上,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要健全强农惠农政策体系,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的要求,不断增加“三农”投入,确保财政支出优先支持农业农村发展,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优先投向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民生工程,土地出让收益优先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争取扶持政策开辟了广阔空间。此外,发展改革、商务、农业、工信、科技等政府有关部门实施的“万村千乡”、“双百市场”工程和农资流通体系、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下乡产品网络建设以及批发市场升级改造,有不少项目和争取资金的渠道,要及时收集这方面的信息,掌握相关政策,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 (二)切实管好用好项目扶持资金。要加强与财政、金融部门的合作,充分发挥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带动和示范作用,继续加大争取地方财政资金配套、吸引金融机构的商业贷款、推动社会资本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搞好“新网工程”、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严格执行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发挥资金综合效益。要建立项目档案,推行项目“两级责任制”,实行责任终身追究制。要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规范,切实将资金用于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网点改造升级,用于改善经营网络的质量和水平,提升供销合作社的社会形象。 二○一○年三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