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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文字号】 工商人字[2010]48号
【颁布时间】 2010-03-23
【实施时间】 2010-03-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783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建设学习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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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强化干部岗位在职学习和自学。加强干部的岗位在职学习,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的要求,促进在干中学、在学中干,通过完成急难险重任务的实践砥砺干部品质、提升干部才能,推动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把学习融合在工作中,使工作成为学习的平台、检验学习成果的舞台,促进干部岗位成才。通过岗位轮换、挂职锻炼、跟班学习等方式,加强层级之间、地区之间、条线之间的交流学习。抓好干部在职自学,为自学创造条件和氛围,加强指导,把岗位需求与个人自学结合起来,提高自学实效。
  
  (四)运用高科技手段组织网络学习。全系统要充分运用科技进步的最新成果,发挥网络教育覆盖面广、共享性好、灵活性强、成本低廉的优势,开展网络在线学习。各级机关要利用内网建立学习园地,完善学习课程,丰富学习内容,促进信息共享、知识共学。总局行政学院在2010年底前开通网络学习平台,以工商行政管理基本理论为重点学习内容,将受到广泛好评的精品课程制成电子课件,供全系统干部点击学习。加强网上学习的管理,保证学习效果。
  
  (五)开展“工商行政管理干部读书活动”。把《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概论》作为全系统干部学习的基本书目,总局要集中力量编写概论的分论,省市两级局要组织编写具有区域工作特点、适合基层使用的补充教材,并做好学习书目的推荐工作。深入开展“工商行政管理干部读书活动”,每个干部每年要至少阅读有关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等方面的3本书籍,撰写读书笔记。各级机关要认真做好读书活动的组织、考核和保障工作,通过读书活动的开展,促进广大干部爱读书善读书读好书。
  
  (六)不断创新学习形式与载体。开拓创新,不断开发多种学习形式,综合运用练兵比武、知识竞赛、能手比赛、学习讲坛、研讨交流、报告会、观摩考察等广大干部喜闻乐见的手段,结合党和国家重大政策、重要法规出台,工作中重大活动开展,不断丰富完善学习抓手。围绕“五一”、“五四”、“七一”、“十一”等重要节庆日以及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组织开展党的历史、新中国历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民族精神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专题教育。加大与高等院校和党校、行政学院等优质社会教育资源联合办学办班的力度,开展菜单式选课学习,为干部自主选学创造条件。鼓励组建研究小组、读书小组等学习性组织,不断丰富干部的学习途径,提高学习的覆盖面和参与度。
  
  
  
  五、建设学习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把建设学习型机关工作列入各级局党组(委)的工作要求,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抓班子、带队伍的重要措施,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抓,责任部门具体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把学习型机关建设融入到业务工作的推动中,形成齐抓共管、全员参与、协调推进的工作格局,促进机构、人员、职责、资金的落实和到位,为学习型机关建设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和物质基础。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做建设学习型机关、开展各项学习活动的表率,切实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在各级机关的制度建设中,要将干部学习制度放在重要位置,进一步完善党组(委)中心组学习和干部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等制度,促进学习的长期化、常态化和日常化。建立学习成果转化制度,通过集体交流、调研报告、情况反映等形式,促进学习成果及时运用到工作决策中。通过符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进一步明确干部学习的主要内容、方式方法、质量要求、结果使用,推动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狠抓制度的落实与执行,努力构建学习型机关建设长效机制。
  
  (三)严肃学习纪律,保证良好的学风。加强对学习过程的组织和管理,优化学习流程,制定学习评估体系,探索学分制等管理办法,严肃学习纪律,强化督促检查,建立健全学习考勤、学习档案、学习通报等管理措施,以考促学、以评促学,通过严格的纪律约束保证学习效果。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学以致用,学用结合,一切从实际出发,将学习与思考相结合,学习与运用相结合,学习与创新相结合,学习与工作相结合,以工商行政管理的实践丰富理论,以理论的指引促进工作效能的提升,避免形式主义、本本主义,力戒学用脱节,以良好的学风正党风、清政风、树行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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