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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全国妇女联合会
【发文字号】 妇厅字[2010]3号
【颁布时间】 2010-03-17
【实施时间】 2010-03-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823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申报全国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示范乡(镇、街道)和全国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示范村(社区)的通知

[接上页]
1、深化“巾帼建功”活动。争创“巾帼文明岗”,开展便民利民优质服务,将“巾帼建功”活动逐步深入社区不同经济成份的女性从业人员中,积极帮助妇女创业就业。
  2、大力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开展和谐家庭等各类特色家庭创建活动,开展“节能减排家庭社区行动”,实施妇女法律援助行动,为妇女和家庭提供优质精神文化服务。
  3、推动家庭教育进社区。深入开展“双合格”家庭道德教育宣传实践活动,开展家庭教育专兼职骨干培训,维护流动儿童的权益,推动少年儿童素质教育。
  
  五、干部待遇落实,重视队伍建设
  1、街道妇联主席享受同级党政领导副职的政治、生活待遇,社区妇联主席进两委。
  2、妇联执委组成年轻化、知识化,具有先进性、代表性。
  3、街道、社区(包括示范社区和示范街道所属社区)妇联积极推荐优秀妇女作为入党积极分子,配合党组织做好发展女党员工作。
  附件4
  全国妇联基层组织建设
  示范乡(镇、街道)申报审批登记表
  报送单位:
  填报时间: 年月  日
  
  
  

单位名称

 

单位级别

 

职工总数

受 过 何

种 奖 励

 

主  要  事  迹

 

  
  

乡级党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级妇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地)级

妇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级妇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5
  全国妇联基层组织建设
  示范村(社区)申报审批登记表
  报送单位:
  填报时间: 年月  日
  
  
  

单位名称

 

受 过 何

种 奖 励

 

主  要  事  迹

 

  
  

乡级党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级妇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地)级

妇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级妇联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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