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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市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关于加快近海水域环境污染治理的决议》,落实2010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近海水域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任务,根据《泉州市近海水域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方案》(泉政文〔2006〕319号)和《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近海水域环境污染治理决议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泉人大〔2009〕27号)有关要求,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为工作主线,以全面完成近海水域环境污染综合治理五年总目标为载体,着力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迎检整改工作、省政府下达的2010年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省政府下达的“十一五”环保目标责任书、主要污染物减排和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等五大任务的落实,全面提升近岸海域和主要入海河流的水环境质量,推动加快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现代化工贸港口城市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年计划实施76个整治项目,资金投入约10.35亿元。全市近岸海域水质达标率达到58%以上;加塘溪、大盈溪、林辋溪、坝头溪、菱溪、阳溪、梅塘溪、寿溪和后店溪,以及九十九溪乌边港闸、十一孔桥闸等入海溪流水质持续改善,达到《泉州市近海水域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方案》2010年的预期目标;石狮市城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南安市城市污水处理厂2010年日均负荷率达到100%,中心市区宝洲、晋江仙石城市污水处理厂日均负荷率达到90%,惠安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日均负荷率达到85%,中心市区北峰城市污水处理厂日均负荷率达到75%,泉港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日均负荷率达到50%,石狮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日均负荷率达到40%,中心市区城东城市污水处理厂日均负荷率达到40%;中心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惠安县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整治区域内各镇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0%以上;各有关县(市、区)至少完成一条沟渠整治,并取得成效;扎实开展落实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并取得成效。 三、工作重点 一是对《泉州市近海水域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方案》4年来的实施情况进行认真、系统梳理,总结成功经验和做法,分析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研究继续推进治理工作的对策措施,确保近海水域环境污染综合治理2010年总目标的全面实现。 二是全力推进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持续开展在用污水管网的排查修缮,做好清淤、疏浚、改造工作;加大配套管网的规划建设力度,不断提高污水处理厂服务区域的污水收集率;进一步提升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并加强进出水量和浓度的监测,抓好生产运营和技术升级;实行定时、定量、定责的目标管理,确保污染减排指标任务的完成。 三是以整治城市内沟河为重点,逐步改善沿海城市(城镇)地表水环境状况。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推进内沟河污染整治。采取清淤疏浚与截污改造并行的措施,标本兼治内沟河污染,促进内沟河水质逐年改善;同时,制定实施内沟河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是以清查整治重污染源为重点,着力促进污染源达标管理常态化、规范化。开展落实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自查自律行动年活动,坚持勤查重罚,从严从重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工业污染源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推进制革、石材等行业的清查整治。高度重视群众环境诉求,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绿色信贷、登报承诺、区域限批、交叉执法、移动现场执法、环保公众参与等制度和政策规定,努力构建环境污染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五是以提升环保应急能力建设为重点,落实“十一五”期间326名环保人员增编方案,完成配置环境应急流动监测车;着力抓好市环境监测监察中心、环境监察、监测标准化建设和惠安、安溪、永春环境自动监控分中心建设,进一步研究、开发和升级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切实增强实时监控能力。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切实增强环保队伍处置突发性事件的敏感性和及时性,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市环保应急体系。 四、工作要求 (一)继续强化领导,狠抓整治工作计划落实。各有关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总责,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树立长期整治、长抓不懈、持之以恒的思想认识;各级各有关单位要继续按“谁分管、谁主抓、以具体项目问责”的机制,把落实市十三届人大七次会议决议作为“法定作业”摆上重要位置,进一步提高近海治污重要性的认识,立说立做,把整治项目列入2010年市、县重点项目计划,切实抓紧抓好。要认真总结回顾4年来整治工作情况,分析总结成功经验做法,梳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研究有效推进整治工作的对策措施,对《工作计划》进行再细化和分解,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督办单位和督办领导,层层落实责任。要加大对近海水域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资金投入,把治理资金列入财政年度预算,优先安排和保证整治资金,及时督促社会筹集资金落实到位。要严格按照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及早启动,做到抓早、抓好、抓实。特别是要做好项目“五个一”(一个项目、一个责任人、一个领导班子、一套工作制度、一笔启动资金)工作机制和规划、用地、立项、资金等四个要素的落实,逐月逐季抓早抓实施、抓推进、抓落实;不能以减轻工作量来考究计划的合理性,而应着力于尽力而为来保证计划的落实。2010年6月底前,所有整治项目要完成立项等各项前期工作,最迟于第三季度开工组织实施。要继续做好季度进度汇总、汇报、考评,及时跟踪项目进度,深入了解项目进展情况,积极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年度工作计划全面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