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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加快城市管理领域改革。进一步优化组织结构,整合机构职能,理顺职责分工,打破条块利益阻隔,继续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全面建立起以市级为主导、区级为主体、街道为基础的城市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按照同城化发展的理念,对正定、鹿泉、藁城、栾城实施按区管理,统一规划建设,对接基础设施,整合产业资源,创新体制机制,大力推进主城区与组团县(市)同城化建设进程。(市城管局、市规划局牵头) (三)继续推进农村经营体制创新。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农业经营方式转变。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行业协会建设,探索完善龙头企业、基地、行业协会、合作社、农民之间科学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提升产业化经营水平。年内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率达到62%(市委农工委、市农业局牵头);进一步完善农村财富积累机制,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市委农工委牵头);继续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年内市区二环路以内“城中村”集体经济组织完成改制及集体资产处置工作。组团县(市)各完成1个村股份制改造。(市发展改革委、市委农工委牵头) (四)推进其它涉农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石办发〔2009〕6号),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加快县乡两级土地流转市场信息平台建设,力争建设完成县乡两级土地流转有形市场,进一步推动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市农业局牵头);巩固集体林权主体改革成果,积极推进林业产权配套制度改革,启动森林资源流转平台建设,逐渐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和支持林业发展的公共财政制度(市林业局牵头);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石政发〔2009〕47号),深化供销合作社体制改革。(市供销社牵头) 五、加快推进财政、金融、价格、科技等方面改革,进一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一)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大政府资金投入,集中力量支持重点产业生产力布局调整,三年内市财政统筹安排15亿元引导基金,市发投公司融资10亿元资本金、各有关县(市)拿出2%预算资金,全力支持六大产业聚集区建设。积极推进预算管理改革,贯彻零基预算原则,调整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重点、保民生。扩大发展性支出三年滚动预算编制试点范围,逐步向县(市)延伸。全面推进和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拓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面。加快推进市以下政府支出责任改革试点工作。(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二)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加快金融市场主体建设,力争招商银行、北京银行、廊坊银行、工商银行全国客服中心等外地金融机构入驻我市,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积极推进村镇银行试点工作,增多做强金融市场主体。加大扶持企业上市力度,年内力争先河科技、河北恒信、保龙仓等企业成功上市。全面整合五大投融资平台,集中打造综合性投融资公司,大力完善“融、借、用、还、管”一体化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市金融办牵头) (三)推进价格体制改革。围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和实施工业倍增计划,稳妥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促进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工业经济发展。逐步建立起反映市场供求状况、资源稀缺程度和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价格形成机制。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对高能耗、高污染、资源消耗型产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推进居民用电实行阶梯式电价和大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深化水价改革,规范供水、水资源价费管理,合理确定再生水价格,鼓励使用再生水。深化供热体制改革,加紧推进分户热计量工作,完善供热计量价格和收费办法。进一步完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局牵头) (四)完善促进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增强企业技术开发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形成开放型、多层次有机结合的技术创新格局。大力培育发展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加快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孵化和培育。强化各级政府对科技创新的投入责任,调整财政科研资金使用方向,重点支持产业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和创新平台建设。积极探索利用科技开发贷款、科技保险、信用担保、知识产权质押等形式,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支持力度。大力整合省会各种科技资源,设立省会高校科技基金,支持央企、外企、大中企业和各类科研院所在我市建立开发中心和工程技术中心。推动高校、科研机构的科技创新平台向企业开放,推进技术交易市场的建设和发展。(市科技局牵头) (五)加强节能减排体制机制建设。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新上项目。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按省政府要求如期完成淘汰任务。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继续实施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三大工程,加大对280家重点监控企业和列入省“双三十”目标考核县(市)的治理、监督和考核,加强对110家燃煤大户和150家用水大户的监管力度。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确保全面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目标。(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牵头) 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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