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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统计局
【发文字号】 豫统办文[2010]41号
【颁布时间】 2010-03-25
【实施时间】 2010-03-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953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河南省统计局关于印发2010年河南建设领域统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接上页]

  40、巩固和推进投资项目县乡直报工作。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确保投资项目县乡直报率达到100%。
  
  41、认真思考,深入研究投资项目、房地产开发、建筑业统计数据采集模式变化后的数据质量控制问题。
  
  42、继续做好全国500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直报(河南区)工作。
  
  43、积极参与并高质量完成统计综合数据库投资、房地产开发、建筑业统计数据加载维护任务。
  
  七、常抓不懈,扎实推进建设领域统计基础建设
  
  44、以企业统计业务基础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强力推进建设领域企业统计基础建设。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省统计局、建设厅联合印发的两个文件精神,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系、沟通,争取行业主管部门的支持、配合,完成当地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示范单位的建设工作,推进企业统计业务规范化建设的顺利开展。
  
  45、继续推进和拓展统计业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投资、房地产开发、建筑业统计业务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规范化网上考核监测和动态管理,有效推进县、乡投资、房地产开发、建筑业规范化建设。
  
  46、建立健全投资、房地产开发、建筑业原始数据采集、审核、查询、上报和存档制度,指导统计调查对象开展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进一步规范基层统计报表,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统计报表制度,做到报表填报整洁、清楚、数出有据、签章齐全,杜绝代填报表的现象。
  
  47、加强对部门统计的指导,进一步发挥部门统计的作用。巩固与发改、建设、国土、环保、交通、工信、农业、林业、水利、邮电、通讯、铁路、电力、粮食、黄委会、金融、财政、税务等部门协商配合的成果,明确部门统计职责,规范部门统计调查流程,消除重复统计,减轻基层负担。
  
  八、加强作风和队伍建设,为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提供保障
  
  48、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按照《河南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2008-2012年实施办法》和局党组要求,坚持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和单位工作纪律,坚决反对和制止在建设领域统计上弄虚作假的行为,努力建设求真、务实、高效、勤政、廉洁的建设领域统计队伍。
  
  49、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扎实开展“两转两提”,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摸实情、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统计职业道德规范,牢固树立忠诚统计、真实统计依法统计、科学统计理念,继续发扬求真务实、爱岗敬业、创新奉献、开拓进取的优良传统。
  
  50、继续推进学习型系统建设。各级建设领域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和政治敏锐性。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改善知识结构,增强工作技能。
  
  51、继续开展统计业务培训。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多种形式,注重培训效果,强化对基层建设领域统计工作者的培训和指导,提高队伍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要进一步充实完善投资、房地产开发、建筑业统计应知应会手册,充分发挥手册的指导作用。
  
  52、大力开展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教育,努力创建和谐团队。要在建设领域统计系统开展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教育,保证在当前特殊形势下系统内的政令畅通;要创建和谐统一的建设领域统计团队,各级统计机构和部门要互相理解、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共同努力,提高建设领域统计工作的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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