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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政府
【发文字号】 川办发[2010]68号
【颁布时间】 2010-07-16
【实施时间】 2010-07-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981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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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对国家重大工业经济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组改造、兼并重组,负责全省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负责全省大企业大集团和龙头骨干企业的培育工作,负责全省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推进工作,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十)负责对全省工业各行业实施行业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措施,拟订新材料、节能环保、航空航天、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参与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指导工业、信息化和无线电领域的社会中介组织发展。
  
  (十一)统筹推进全省信息化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指导电子政务、企业信息化、电子商务和物联网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
  
  (十二)负责全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组织相关部门制订通信管线规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
  
  (十三)组织协调全省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导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四)统一配置和管理全省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和干扰查处,协调军地间和省际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的政策建议,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国际化经营、境外投资及兼并重组。
  
  (十六)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七)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按照上述职责,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设3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处)。
  
  负责机关日常政务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信息、档案、机要、保密、安全、信访、综治、维稳及值班等工作;负责机关绩效管理及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编报部门预决算,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等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对直属单位财务、资金的监督管理;承办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政策法规处。
  
  起草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实施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的重大战略研究;组织起草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本系统、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和备案工作;组织协调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承办省工业化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三)综合处(民族经济处)。
  
  负责经济运行综合管理,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对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制订年度工业经济责任目标并监督实施;负责工业经济重大政策执行情况的绩效评估;负责工业经济信息收集、处理、研究、发布和系统信息网建设;指导民族地区工业发展规划编制、重大产业化项目布局和建设工作。
  
  (四)规划发展处。
  
  牵头编制工业经济、信息化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地工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提出推进工业经济结构和布局调整的实施方案,拟订推进重要产业区域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区域间规划衔接和省内区域产业合作;参与区域总体发展规划、专项发展规划、成渝经济区发展规划编制及重大产业布局。
  
  (五)产业政策处。
  
  牵头贯彻国家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拟订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贯彻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拟订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准入条件并组织实施;负责产业政策确认;负责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组织申报中央财政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项目;负责汽车行业管理,指导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工作;指导工业、信息化和无线电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发展。
  
  (六)经济运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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