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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政府
【发文字号】 川办发[2010]70号
【颁布时间】 2010-07-16
【实施时间】 2010-07-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981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财政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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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组织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负责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参与研究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参与财税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一)负责管理全省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二)负责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十三)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制订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和管理全省财政业务培训。
  
  (十四)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五)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四川省财政厅设2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政策研究、交办督办、信息宣传等工作;组织绩效管理、效能建设、政务公开、安全保密、来信来访、政务接待等工作;承担机关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综合处。
  
  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改善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参与研究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参与住房改革政策的研究和制定,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收入政策;负责管理政府性基金;审批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参与制定收费标准;承担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
  
  (三)财税法规制度处。
  
  研究提出财税立法计划和建议;协调组织起草财税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制订财政执法责任制度并组织监督检查;负责全省财政法制宣传教育;负责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省税政事项。
  
  (四)预算处。
  
  研究拟订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负责汇总年度地方财政预算,编制年度省本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办理预算追加事宜;负责省级部门预算编制统筹协调工作,承担省级部门预算审批及调整工作;承担省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省级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调整及执行工作;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负责省级支出绩效评价牵头工作;承担省对市(州)、县(市、区)财政转移支付工作;承担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承担全省财政收支综合平衡、增收节支相关工作;办理财政结算事宜。
  
  (五)基层财政管理处。
  
  负责扩权强县(市)改革的具体工作;负责指导乡镇财政建设工作;参与涉农补贴政策研究;负责县(市)、乡(镇)财政考核工作;负责指导乡(镇)财政改革工作;负责县(市、区)、乡(镇)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协助开展农村公益性建设工作。
  
  (六)国库处。
  
  组织预算执行和分析预测;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及政府会计制度;制订全省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省级国库业务;承担国库现金管理和财政资金调度工作;负责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负责总预算会计核算;承担地方债券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审核汇总全省和省级年度财政总决算及部门决算,批复省级部门决算。
  
  (七)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处。
  
  参与制订和执行非税收入管理政策;承担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征管和监缴工作;监督和管理财政票据;负责罚没物资监管及有关工作。
  
  (八)行政政法处。
  
  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参与研究制定行政、政法经费的开支标准和定额;负责管理相关专项资金工作;审核部门(单位)决算。负责拟订全省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订省级机关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办法,对省级机关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省级机关国有资产经营收益财政专户管理工作;制定省级行政单位资产配置标准。
  
  (九)教科文处。
  
  承担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参与研究制订财政支持教科文事业发展的政策;拟订新闻、出版和电影行业的财务制度;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承担省级国有文化企业财务管理有关工作;审核部门(单位)决算;负责拟订全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订省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办法,对省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制订省级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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