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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质总站,市建管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文明办等9个部门《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文明施工”主题活动的通知》(甬文明办〔2010〕20号)精神和“迎世博、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及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安保工程的要求,结合行业实际,特制订《全市建筑行业深入开展“文明施工”主题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全市建筑行业深入开展“文明施工”主题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市建筑业从业人员的文明素质和建筑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水平,努力把工程施工区域和施工沿线打造成城市文明亮丽的风景线,为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作出积极的贡献。根据宁波市文明办等9个部门《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文明施工”主题活动的通知》(甬文明办〔2010〕20号)精神和“迎世博、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及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安保工程的要求,结合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树立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文明发展的理念,以“科学管理、优质安全、净化美化、文明和谐”为主要内容,以争创文明施工“优胜杯”竞赛活动为主要载体,着力培育具有较高素养的职工队伍,着力营造净化美化的内外环境,着力保障施工项目的优质安全,着力营造各方支持的和谐关系,为迎接上海世博会和全国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进一步展示城市文明形象,进而为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活动主题 文明施工,共建文明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文明施工”主题活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全市建筑行业“文明施工”主题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建委主任郑世海同志担任,市建委总工程师倪炜任副组长,成员由质安处、市场处、宣教处、市安质总站、市建管处和各县(市)、区建设局负责人组成。 四、活动的范围、重点和参加对象 本次活动的范围包括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活动的重点为市中心城区在建工程项目。参加对象为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广大施工人员。 五、基本内容 “文明施工”主题活动要以“科学管理、安全保障、净化美化、文明和谐”为主要内容,突出“文明施工,共建文明”的主题,大力开展职工文明素质提升行动、施工工地环境整治行动、平安工地创建行动、文明和谐关系促进行动、文明施工“优胜杯”争创行动等五大行动。 (一)大力开展职工文明素质提升行动。围绕培育合格的社会主义建筑工人和文明城市新市民的要求,强化组织、制度和经费保障,全面提高职工整体素质。各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要依托民工学校在职工中广泛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形势任务教育、文明礼仪教育和职业技能教育。要进一步加强企业文化阵地建设,积极开展全民读书活动,大力推进民工学校建设,建设工程应按规定具备“一校一室一书屋一报栏(橱窗)一旗杆”。要丰富职工业余文化, 不定期地开展群众性的文体活动。要积极开展“文明班组、文明职工”评选活动,培养和塑造职工讲文明、重礼仪、守规范、明操守的意识,形成和谐融洽的企业文化,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二)大力开展施工工地环境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工地内部环境管理,在职工中广泛开展“我为文明施工献一策”等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全面激发职工参与工地管理的热情,努力提高工地的标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工地周边、沿线环境美化工作,要按规定用围档进行封闭,围档应采用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公益广告进行美化。要重视工地周边的环境净化工作,积极配合保洁单位做好工地周边20米范围内保持工作,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要自觉加强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扬尘、渣土、泥浆、污水及建筑、生活垃圾等的管理和处置,杜绝乱倾倒、乱排放的现象。 (三)大力开展平安工地创建行动。要规范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要设置施工现场平面图,工程概况牌(包括: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等)、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环境保护牌、农民工权益保障公告牌、居住人状况牌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消防平面布置图等“七牌二图”。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管和日常检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要着力改善职工基本生活条件,为职工配置安全卫生的居住、饮食、娱乐等设施以及必要的医疗和急救服务,形成和谐的劳动关系。要加强安全产生教育,积极开展上岗、转岗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并应根据工程实际和季节性施工的特点,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事故防范教育。要进一步强化施工队伍监管,普及记工考勤卡,提高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和犯罪嫌疑人要及时制止或报告公安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