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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波市建委
【颁布时间】 2010-03-22
【实施时间】 2010-03-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015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宁波市建委关于印发全市建筑行业深入开展“文明施工”主题活动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四)大力开展文明和谐关系促进行动。重点建设工程及施工对周边居民影响较大工程的建设单位要主动与工程涉及的街道(乡镇)、社区(村)进行联系沟通,掌握街道(乡镇)、社区(村)的基本情况,争取街道(乡镇)、社区(村)的理解和支持。成立由建设单位与街道(乡镇)、社区(村)和居民代表组成的文明和谐共建行动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会议,通报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运用告示栏、图版及宣传资料等形式,不定期地向居民介绍工程实施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建设单位要落实“四个一”措施:分发一封公开信,介绍工程概况、建设意义和发展远景;设立一只意见箱,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组织一次参观活动,组织社区党员和居民代表参观工程实施情况;聘请一名协调员,收集社情民意,协调各类矛盾和问题。
  (五)大力开展文明施工“优胜杯”争创行动。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施工人员要积极开展文明施工“优胜杯”争创活动,把文明施工争创活动与立功竞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形成你追我赶的争先创优局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定期组织检查评分,并将充分发挥市建筑业协会、市建设监理与招投标咨询行业协会的作用,由行业协会结合文明施工的要求积极开展行业自律检查。年底,我委将与有关部门联合组织考核评比,先进工地将颁发文明施工“优胜杯”,对在活动中业绩特别突出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人员还将被评为文明施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优胜杯”评选结果可以纳入文明标化工地、优胜企业评选的业绩材料,并与招投标挂钩。
  
  六、活动步骤和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份)。
  1、制定活动方案和《宁波市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优胜杯”评分标准》(3月底前);
  2、召开全市建筑行业“文明施工”主题活动动员大会和现场观摩会,进行部署(3月23日)。
  (二)实施阶段(4月到8月)
  1、各地、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细分工作目标,制订实施方案(4月10日前);
  2、制订建筑行业 “平安工地”创建计划,积极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4月份-12月底);
  3、召开全市迎世博安保维稳工作会议,与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安质总站、市建管处等有关单位签订责任书(4月15日前);
  4、召开职工文明素质教育行动推进现场会,观摩民工学校的情况、开展《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文明礼仪宣传教育手册》、《宁波市建筑业务工人员岗前培训教材》发送活动(4月底前);
  5、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现场观摩会(6月份);
  6、在世博会召开前开展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安保工作大检查
  (1)企业自查阶段(4月10日-4月20日)
  全市各在建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组织自查,检查重点为“文明施工”主题活动的方案制订情况、执行《宁波市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优胜杯”评分标准》的情况、现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以及项目部迎世博安保工作的开展情况;
  (2)主管部门抽查阶段(4月21日-4月25日)
  各地、各单位组织抽查,重点检查处于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阶段的工地和塔吊、施工电梯较多的工地,检查中,除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状况进行检查外,还要重点检查是务工人员的管理情况和安保维稳工作的落实情况;
  (3)我委将组织专项督查(4月26日-4月30日)
  7、在全国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前夕组织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大检查
  (1)企业自查阶段(7月1日-7月15日)
  全市各在建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组织自查,检查重点为执行《宁波市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优胜杯”评分标准》的情况、工地封闭化管理、围档的美化及工地围档周边保洁工作的落实情况,职工文明素质教育活动开展情况;
  (2)主管部门抽查阶段(7月16日-7月25日)
  各地、各单位组织抽查,重点检查城区主要道路沿线的工地和市重点工程;
  (3)我委将组织专项督查(7月25日-7月30日)
  (三)检查验收阶段( 9月到12月)
  1、企业申报、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和推荐(市区由市安质总站会同市建管处做好初审和推荐工作),由我委组织对申报文明施工“优胜杯”的候选单位进行考核评审,并汇总上报(根据活动总体安排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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