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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4号)、《珠海市职工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珠府〔1997〕61号)及相关配套规定,决定于2010年4月对我市医疗保险定点医院进行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年度考核工作组 组 长:张笑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副组长:程智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生育保险科科长) 王 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戴世登(市卫生局医政科科长) 成 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区)卫生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 二、考核对象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市内取得医疗保险定点服务资格1年以上的定点医院,共42家(含中山南华医院)。 三、考核内容及评分 根据日常检查和年终检查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评分按百分制计算,其中日常检查情况(含协议管理、群众投诉查实情况)占50%、年终检查情况占50%。年终检查内容为2009年度各定点医院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险政策法规及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等情况,其中医务人员掌握医疗保险政策情况的考试题目从珠海市医疗保险政策知识题库(附件3)中现场随机抽取。 四、考核结果处理 (一)考核情况在全市医疗保险工作会议上通报。 考核成绩90分以上的择优予以表彰;存在严重违规行为(将不符合入院标准的收住院、分解住院、允许冒名住院、滥用抗菌素等)的,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3个月)整改,期满经验收不合格的暂停违规科室的医疗保险定点服务。 (二)考核评分结果与质量保证金返还挂钩。 考核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的,返还全部质量保证金;考核得分90分以下、70分以上(含70分)的,每降1分,扣减质量保证金3%;考核得分70分以下的,扣减全部质量保证金。 五、对被暂停医疗保险服务未参加年终检查的定点医院,待其暂停期满验收合格后,另行安排时间进行年终考核。 六、其它事项 (一)今年暂不对门诊类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年终考核。门诊类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的日常考核得分直接作为年度考核得分。对年度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下、70分以上(含70分)的,每降1分,扣减质量保证金1.5%;考核得分70分以下的,扣减全部质量保证金。 (二)年终检查前3天通知受检定点医院。 (三)年终检查所需资料以现场提供为准,现场不能提供相关资料的检查项目不得分,过后补资料不予认可;发现属于检查内容外违规的,现场记录后交由年度考核工作组研究处理。 (四)受检定点医院工作人员属异地参保的,应提供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属退休人员的,应提供退休证或身份证。 (五)现场检查情况当场记录,由检查人员、定点医院负责人签名确认。 附件:1.2009年度珠海市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年终检查评分表 2.2009年度珠海市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日常检查评分表 3.珠海市医疗保险政策知识题库 二o一o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1: 2009年度珠海市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年终检查评分表
检查人员签名:医疗机构负责人签名 附件2: 2009年度珠海市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日常检查评分表 2009年度住院人次≥1000的,适用此表 医疗机构名称: 评分日期: 年 月 日
2009年度珠海市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日常检查评分表 2009年度住院人次<1000的,适用此表 医疗机构名称:评分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①总分为100分,各项分值扣完为止;②总得分折算后计入年度考核评分(日常检查占年度考核成绩50%)。 附件3: 珠海市医疗保险政策知识题库 1、我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哪些制度? 答:包括职工医疗保险、外来劳务人员大病医疗保险、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哪些人属于门诊统筹的保障对象? 答:本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具体有:(1)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2)外来劳务人员大病医疗保险参保人。(3)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人。(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