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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 依据上位规划,预测富余劳动力转移趋势,确定村庄人口规模。由若干自然村组成的村庄要提出村域内村民居住点集中建设方案与措施。 4 划定村域范围内禁建、限建和适建区域。界定不同类型产业用地的范围,提出不同分区空间资源有效利用的限制和引导措施。 5 明确生态环境保护、防灾减灾目标、要求和措施,提出村域保护自然景观、传统民居、祠堂、历史建筑物与构筑物、古树名木等人文景观的措施。 5.2.2 村域农业生产建筑用地宜相对集中布置,与居住生活用地保持必要的防护距离。 5.3 村庄建设规划 5.3.1 村庄建设规划主要包括村庄用地布局、基础设施规划、公共建筑安排、景观风貌规划、农宅规划设计、近期建设整治规划等内容。 5.3.2 用地布局规划 1 确定住宅建筑、公共建筑、生产建筑、基础设施、绿化等用地安排。生产建筑用地宜相对集中布置,合理确定养殖区域,与居住生活用地保持必要的防护距离。 2 提出空心村整治、危房改造的要求和措施,明确村庄闲置地利用和腾退用地的安排。 5.3.3 公共建筑规划 1 确定村庄基层组织活动、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商业服务、集贸设施、养老设施等公共建筑的规模、位置及空间组合形式。 2 除小学、幼儿园、集贸市场外,宜将村委会、党员活动室、图书阅览室、老年活动室、卫生室、健身场所、信息服务站、露天剧场和农村超市等进行集中布置,形成村民活动中心。 5.3.4 基础设施规划 落实村域基础设施规划,确定村庄内道路、给排水管道、电力电信线路、供热燃气管道、有线电视、垃圾收集转运、公共厕所、锅炉房、燃气站、集中沼气池等设施的规模、位置。 村庄应根据地形、水源、水质、经济条件等确定供水方式、排水体制和供热形式。村庄供电、通信、有线电视、网络等线路,要综合安排,达到整齐、美观、安全的效果。 5.3.5 景观风貌规划 1 村庄规划应提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设控制要求,与周边山地、农田、水系等自然要素有机融合。 2 划定传统民居、文物古迹和革命纪念建筑等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范围,提出保护利用措施。 3 新建建筑、小品、照明、指示牌、广告牌等设施的选型设计应与村庄历史文脉、地方民俗、乡村特色相结合,统一规划。街道两侧建筑体量应与街道宽度相适应。 4 科学合理地利用自然地形地貌、树林植被、河流湖塘等自然资源,将周围可利用景观融入村庄环境,建筑空间组合应体现村庄特色。 5在村庄入口或村民中心等代表性地点,建立有特色的村庄标志。村庄街道应满足交通、休憩、景观等功能需要,与民居院落联系便捷。街道宽度应考虑农机通行和村民活动、绿化需要。 6古村落要保护村庄整体历史风貌,保护传统街巷形态和肌理。应加强对戏楼、祠堂等具有保护价值的传统建筑保护。 5.3.6 农宅规划 1 划定农户宅基地范围界线,提出农村住宅建设要求。 2 农宅规划应提出闲置宅基地整理方案,引导农民按规划建设。 3 住宅建筑布置应满足采光、通风条件,不应低于当地最低日照要求。要提出建筑高度控制要求,避免邻里纠纷。 5.3.7 近期建设整治规划 1根据村庄居民点的具体情况,确定村庄整治改造内容与方法,提出村民参与方式的建议,根据不同的整治内容划定相应整治范围。 2 制定村庄整治项目实施表,包括整治项目清单、整治内容、整治管理措施和资金、劳动力投入的估算等。 3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合理确定村委会、党员活动室、图书阅览室、老年活动室、卫生室、健身场所、信息服务站、露天剧场和农村超市等的建筑形式和体量色彩,成为地方特色明显,高低错落有致,标志性的村民活动中心建筑群体。 4确定村庄道路交通疏导改造方案,打通断头路,拓宽狭窄街道,硬化主要路面和巷道,设置照明设施;结合道路改造,布置联村集中给水系统、雨污排水管沟,充分利用地形地貌,因势利导排入自然坑塘;制定环卫措施,合理布置垃圾收集点和清运场所;利用不宜建设的小地块、道路、庭院、河岸、坑塘、山坡等进行绿化美化。 5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广农用沼气;改水、改厨、改厕、改圈,建设生态庭院;提供节能、节地的新型健康住宅设计方案。 5.4 村庄规划成果 5.4.1 村庄规划成果一般包括规划图纸和规划说明书。 5.4.2 规划说明书应当包括:概述;村域规划;村庄建设规划;村庄近期建设规划或村庄近期整治规划;规划实施对策建议等。规划说明书还应附有基础资料汇编或清单、村民意见反馈、专家论证意见等资料。 5.4.3 村庄规划图纸应当包括村域规划图,村庄建设现状分析图,村庄建设规划图,村庄工程规划图(含道路竖向及各类工程设施规划),村庄近期建设整治规划图(含建筑单体方案图)等。 6 附则 6.0.1有特殊要求的镇、乡、村庄,可以根据需要适度增减规划深度,进行专项研究。 6.0.2 本导则由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6.0.3 本导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