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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将文博会办成国际知名品牌。尽快出台关于把文博会办成国际知名品牌的政策措施,制定文博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近三年阶段性目标,实施财税支持政策。完善办展机制。加强与国内各省区市合作,树立国内文化产业"第一展"的形象,推动国内特别是西部文化"走出去";加强与港澳台的合作,吸引更多港澳台企业参展;利用国际展览联盟(ufi)平台,开拓东亚、欧美等更多国际分会场。突出文化产业核心层,使文博会成为国际化的文化创意产业信息、技术、投融资、产品和服务出口平台。 (三)打造"深港一小时公共文化服务圈"。落实深港《更进一步加强文化合作协议》,推动实现两地公共图书信息等文化资源共享,打造深港文化艺术展演票务服务平台,办好"深圳香港双城双年展",探索整合"深圳中外艺术精品演出季"、"香港艺术节"以及共办读书月等活动。 五、加强文学艺术工程建设 (一)做大做强"深圳制造"的文艺精品。树立精品意识,大力实施"音乐创作工程"、"影视创作工程"。进一步夯实基础艺术教育,积极发展高等艺术教育,推动深圳艺术事业迈上新台阶。发挥深圳藏艺于民的优势,加大民间文艺社团扶持力度,尝试民办公助新机制,出台《深圳市民间表演团体扶持办法》。 (二)建立文艺生产长效机制。加快深圳文学艺术中心项目建设,构建文艺精品创作、研究和展示基地。健全文艺精品生产长效机制,抓紧建立开放式文学艺术院,使之成为承担全市文艺精品创作规划、策划、扶持、交流、推广的常设机构,通过实行艺术家工作室制、客座制、签约制和招聘制等方式,吸引国内外知名艺术家来深采风创作。健全文艺评奖机制,开展深圳市"五个一工程"评奖活动,做好中央、省"五个一工程"奖申报工作。 (三)打造全市"创意联合体"。发挥文联"艺术家之家"的功能,集结全市创意人才资源,打造全市最大的"创意联合体",精心打造"文博会艺术节"、"中外艺术精品演出季"、"国际水墨双年展"等品牌,积极引进国内外优秀文艺团体和节目来深展演。 六、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工程建设 (一)建立普惠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大公共财政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投入,并适当向特区外倾斜,建设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社会各阶层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加快市当代艺术馆、大运会国际广播电视新闻中心、宝安和龙岗两大书城等大型文化设施建设步伐。推进综合文化站试点,完善街道文化服务网络。探索社区文化发展模式。 (二)优化公共文化服务运行体制机制。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机制灵活、政策激励"的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模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建设,鼓励民间开办博物馆、图书馆等。扩大公益文化活动社会化运作范围,通过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方式,形成公益文化项目的社会联动机制。 (三)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载体和内容。进一步扩大"深圳读书月"等十大文化品牌活动的社会效应,推动"周末"、"流动"、"高雅艺术"等三大公共文化服务系列实现制度化、规范化运作。加大文化关爱力度,认真组织实施外来劳务工文化服务工程,为社区居民、城市白领、外来工、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多样化的文化服务。加强深圳文化网建设,开发深圳文化艺术地图系统、公共文化资源视频点播系统和深港文化票务系统。 (四)提高市民文化创造和消费能力。加快"两城一都一基地"特色文化建设,制定实施《"图书馆之城"建设指标体系》,使我市图书馆建设水平接近香港和发达国家城市。实施"市民阅读推广计划"和"市民艺术教育推进工程",提高市民阅读兴趣、艺术欣赏和创意能力,为城市文化发展培育新的创造者和消费者。 七、加强文化产业发展工程建设 (一)强化"文化+科技"的产业导向。促进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鼓励传统文化产业利用高新技术改造升级。加强数字内容等核心技术研究,推进数字化文化产业基地建设,加快数字化文化资源库等平台建设,发展电子书、手机报刊等新兴业态。进一步探索推广"文化+科技"的文化产业发展模式,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对文化科技型企业的大力扶持和贴身服务。 (二)加快文化产业园区和集聚基地建设。大力实施产业集聚战略,培育一批规模大、竞争力强的文化产业集群。加大引进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在用地和配套政策方面给予特殊待遇,进行"一项一策"配套。鼓励文化产业项目进驻"四旧"改造类园区,拓展文化产业发展空间。加强产业园区规范管理,制定全市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规划,推动创建一批创意产业孵化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