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三)优化文化产业发展环境。完善政策配套体系,出台《关于贯彻落实深圳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建立深圳市文化产业动态数据库。资助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培育领军企业和知名企业家。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快设立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加强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建设。 (四)提高文化产品"走出去"能力。培育和推广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龙头企业和文化产品,扩大文化"走出去"能力。鼓励文化产业的行业协会与海外相关机构合作搭建平台,推动本地设计力量参与国际竞争,加强与国际文化企业集团的合作。 八、加强文明城市创建工程建设 (一)探索和完善城市文明发展模式。在深圳蝉联"全国文明城市"光荣称号基础上,推动文明城市向更高层次持续发展。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文明城市建设水平的决定》,健全决策机制、咨询机制、工作机制、教育机制、责任机制、监督机制、奖惩机制和保障机制,实行文明城市测评指标包干责任制,实现创建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制定并实施《深圳文明行动纲领》,不断提高城市文明程度。 (二)大力提升城市公共文明水平。拓展文明创建的内容、渠道,开展百万市民学礼仪、文明出行全城总动员、未成年人艺术交流演出月等群众性创建活动,推进"迎大运、讲文明、树新风"市民素质提升工程。深化文明家庭创建,加强文明社区建设,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工业园区和"企业爱员工、员工爱企业"等活动,组织军警民共建活动,实施微笑行动、关爱来深建设者等活动,创造和谐友爱的社会氛围。 (三)积极打造"关爱之城"。提升"关爱行动"水平,引导社会积极参与慈善捐助、无偿献血等公益行动,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重视发挥义工联、慈善会等民间组织特别是慈善机构和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的作用,完善见义勇为鼓励表彰机制,开展"爱心深圳、爱心大运"等活动,向世界展示深圳的良好形象。 九、加强"设计之都"品牌工程建设 (一)开拓"设计之都"资源。将中华民族的优秀价值观念注入"设计之都"品牌推广、开发利用和对外输出,推动中国文化走出去。发挥"设计之都"对深圳整体发展的促进作用,抢占创意产业发展制高点。支持"深圳创意文化中心"的品牌运营,将其打造成深圳创意设计领域的媒体宣传推广平台、人才培训与国际交流平台、活动策划组织平台和全市资源整合服务平台。 (二)推进全民创意设计活动。积极筹办2010年全球创意城市网络大会,征集深圳"设计之都"标志,定期举办各类国际性设计展会、论坛和大赛,文博会开设"设计之都"专题展馆,组织开展"深圳创意设计日"和"创意十二月"等系列创意活动。 (三)促进深圳创意文化建设。制订并实施《深圳全民创意行动纲领》及行动计划,论证创意设计博物馆建设项目,鼓励成立艺术家工作室。制作"设计之都"宣传品,出版《深圳创新文化》丛书、《创意设计丛书》,编创《深港创意产业蓝皮书》。树立"科技改变生活,创新改变世界"的理念,建设全民创意城市。 十、加强城市形象提升工程建设 (一)提升城市品牌价值。以提升城市美誉度为重点,学习世界先进城市,结合2011年大运会等重大活动,深入挖掘并整合深圳城市文化资源,确定深圳城市形象标识,提炼城市品牌核心价值,提出城市品牌主题口号,提升深圳城市品牌价值。 (二)开展城市形象和品牌全球推广。规范城市形象和品牌管理,积极参与"全球城市品牌指数(cbi)"调查,实施面向全球的城市品牌公关宣传计划。突出深圳"与香港共同发展的国际性城市"品牌概念,积极与国际权威机构和国际主流媒体进行合作,刊登城市形象广告。开发好、利用好高交会、文博会等重大活动资源,将"国际友城艺术节"打造成国际文化品牌。对英文《深圳日报》进行扩版和增容,加强深圳新闻网、文鹏网等英文版网站建设,增强我市传媒的对外辐射力和影响力。 十一、加强文化传播工程建设 (一)实现舆论引导有序发展。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和辅政亲民理念,有效疏导公众情绪,强化舆论监督,办好"直通车"、"民心桥"等栏目。各级、各部门要支持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以积极姿态回应舆论监督。要完善舆论引导机制,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的要求,做到工作策划与新闻策划、事件处置与新闻处置同步,实现有序改进政务报道、有序加强新闻发布、有序推进舆论监督、有序疏导言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