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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国土资源厅制订的《陕西省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大检查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陕西省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大检查工作方案 (省国土资源厅)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号)的要求,自2010年2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为切实保护耕地,坚决纠正违法批地、违规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出让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好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现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目标和依据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大检查,全面掌握我省建设用地的开发利用和违法用地情况,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严格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令)对违法严重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员实施问责,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促进各地加强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二)工作依据 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大检查的工作依据是《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各地都要严格按照《规范》规定的工作流程和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内外业核查、整改查处、督查、验收和统计汇总等工作,填报《规范》所列统计表格,确保土地卫片执法大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切实提高执法检查效果。 二、检查范围和工作职责 (一)范围 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大检查范围覆盖我省所有市、县、区。 (二)职责 按照国土资源部部署,省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全省土地卫片执法大检查工作,负责对各市、杨凌示范区和县(市、区)的自查和整改查处工作进行指导,开展督查、验收、约谈和问责等工作。各市人民政府和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卫片执法大检查工作,对各县(市、区)卫片图斑核查、数据汇总、案件查处等有关工作负责。 国土资源部将组成联合工作组对西安、宝鸡、咸阳等3市的卫片执法大检查工作进行督查、验收,并在其余7个市和杨凌示范区中随机抽查1个市和1个县(市、区)。 根据工作需要,省卫片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市和杨凌示范区卫片执法大检查工作进行不少于3次的督查指导;组成验收组对铜川、渭南、榆林、延安、汉中、安康、商洛等7个市和杨凌示范区进行评估验收。 三、检查内容和步骤 (一)检查内容 以2009年度卫片变化图斑为依据,突出开展以下五个方面的检查。 1检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情况。重点核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情况,检查当年基本农田、耕地保护情况,查看是否存在擅自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特别是擅自调整村庄、集镇建设土地利用规划,越权违规调整国家重点工程用地规划等问题,纠正规避法定程序越权审批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行为。 2检查新增建设用地审批情况。对卫片涉及的建设用地审批情况逐批次、逐宗进行核对,查看是否存在批少占多、弄虚作假、非法批地现象,纠正违法违规审批土地行为。 3检查建设用地供地情况。对照土地利用现状对卫片涉及的招拍挂出让用地,逐宗核对供地方案和出让合同约定情况,检查是否存在未供即用、低价出让、擅自减免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规费问题,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非法批准改变土地用途行为,纠正规避招拍挂出让、规避法定程序改变土地用途等行为。 4检查各类工业集中区用地情况。重点检查各类工业集中区用地的审批和实际使用情况,查看是否存在擅自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违反国家产业政策供地等违法违规问题。 5检查违法占地情况。检查卫片涉及的新增建设用地是否存在未报即用、边报边用、以租代征、未供即用以及改变土地用途等现象,纠正各类违法违规侵占和破坏耕地行为。 (二)工作步骤 2009年度卫片执法大检查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和自查阶段。2月底前,召开全省会议,对2009年度卫片执法大检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动员。3月1日至6月5日,组织各市、县(市、区)开展自查,完成图斑实地核查、内业核实、报表填报工作。6月5日前,各地将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数据逐级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核,并根据报表审核情况,对有关市、县(市、区)开展重点督察核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