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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明确责任,各负其责。把政风建设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来抓,坚持党政齐抓共管,实施一把手负总责、处长与经办同志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根据主任、处长和经办人员的工作职责,将政风建设责任进行分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同时,把政风建设责任制纳入干部管理考核体系,作为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认真梳理,杜绝隐患。按照有关廉政建设的要求,以处为单位,采取“自己找、相互帮”的方法,认真梳理现有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努力挖掘工作流程不够科学、管理制度不够严谨的漏洞。同时,征求会内有关部门、单位及部分地方残联的意见,全面汇总和整理有关问题和意见。在此基础上,通过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优化工作流程,从根本上铲除滋生腐败行为的负面土壤。 (四)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根据我部工作特点,重点抓好经费预算审核、资金拨付、政府采购、财务报销、基建项目管理等可能出现隐患的关键环节。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不断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建立有利于政风建设的监督和约束机制,避免以权谋私或因不规范运作导致产生隐患的情况出现。 (五)定期考评,着眼长远。建立定期考评制度,每半年对我部政风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深入地考评,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对发现的问题或隐患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完善和巩固政风建设成果,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人事部加强政风建设的措施 为切实履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落实《中国残联关于加强政风建设的补充规定》(残联厅发〔2010〕12号)要求,结合人事部工作职责和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加强政风建设措施。 一、加强学习,筑牢政风建设基础。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国残联关于加强政风建设的补充规定》等文件精神,提高党员干部对政风建设重要性、必要性、迫切性的认识,增强搞好政风建设的自觉性。 二、恪守组织干部的职业道德和组织纪律,努力树立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组工干部形象。结合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文明创建活动,争创先进党支部。强化党性锻炼,坚持从严律己,自觉筑牢廉洁从政的思想防线,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改进工作作风,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检查。 三、大力发扬党密切联系群众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对直属单位工作指导。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定期深入基层调研,建立与基层残疾人的血肉联系。到地方工作接待从简,严格落实会机关出差制度,不增加地方接待负担。 四、严格执行机关办会规定,不开没有立项的会,不开没有主旨的会,不开没有成效的会。积极整合干部教育培训资源,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务求实效,做到少花钱多办事。 五、严格控制发文数量,提高发文质量。注重务实,严禁虚假浮夸,防止形式主义和文牍主义。配合机关内网建设,进一步加强内网办公力度,减少纸质文件数量。提高办文质量,减少差错,避免浪费。 六、严格执行公务活动规定。与国家有关部委商谈工作时,从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发展大局出发,深入研究政策,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国家的政策支持。深入各部门、直属单位和基层组织考察干部、商谈工作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接受超标准的接待,不带任何主观成见。 七、坚持政务公开。定期召开部内工作研讨会,将各阶段工作计划、安排进行讨论与公布,明确各处室职责,分工协作,有序开展工作。严格执行我会对会议、培训班、出国考察、差旅、办公用品等经费开支的规定,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 八、认真倾听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采纳合理化建议。注意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 九、严格执行以上措施,采取不定期的方式,对部门政风建设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直属机关党委加强政风建设的措施 为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落实《中国残联关于加强政风建设的补充规定》,结合直属机关党委工作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