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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一)做好宣传发动。本通知下发后,各单位要及时对本单位的“小金库”治理工作进行布置,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办、国办及中纪委等部门的文件精神,深刻理解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落实举报制度。“小金库”治理工作要落实举报制度,注重发挥举报作用,支持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我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了专门举报电话(63906726兼传真),受理举报工作。各单位要认真执行信访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要依法依纪从严惩处。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奖励。 (三)完善协调机制。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对“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政策规定、工作方案、执行落实、重大案件移送等情况及时进行沟通,建立起运转顺畅、配合有力的工作协调机制。 (四)强化工作督导。在专项治理工作期间,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加强督促和指导,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对工作组织领导不力,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不认真的单位,及时给予批评并责令整改。 五、其他事项 社会团体“小金库”治理报表及填报说明请到财政部网站(www.mof.gov.cn)下载。国有企业“小金库”治理报表及填报说明请到财政部网站(www.mof.gov.cn)或国务院国资委网站(www.sasac.gov.cn)下载。在下载和填报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财务司财务二处联系。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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