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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市规服办《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市机关行政效能改善发展软环境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年七月九日 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市机关行政效能 改善发展软环境的实施意见 (市规服办) 为全面深化我市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提升机关履职能力和办事效率,创造更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现就进一步提升我市机关行政效能,改善发展软环境有关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提升机关办事效率,改善服务质量 (一)规范行政审批。逐项逐环节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项目,对每一项办事环节明确办事时限和责任人,并纳入电子监察;全面梳理、评估和优化投资建设项目分段式并联审批流程,重点开展投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环节的“三统一”改革,即统一现场验收、统一提出整改意见、统一进行复查,对每个项目的检查及整改次数不超过两次;加强对各区(市)县推进并联审批工作的指导和督查。(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二)推进集中年检。将所有年检事项集中时间在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大力推行“一网、一表、一门、一次”24小时申报的网上年检;进一步简化企业年检程序,切实方便企业办事。(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三)加强服务质量督查。组织规服监督员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对市级部门、各政务服务分中心落实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ab岗工作制及优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情况的督查力度,对推诿扯皮、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的进行严格问责。(责任单位:市规服办) (四)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市及区(市)县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行社保、就业、社区警务、法律援助、计划生育等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一窗式”综合服务;加大市政务大厅日常管理和巡查力度,加强窗口工作人员政务服务礼仪和业务知识培训。(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五)推进行政权力精简及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督促各部门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时完成2010年年初确定的年内减少5%行政权力事项的目标;完善市及区(市)县网上政务大厅功能,进一步提升网上政务大厅整体运行水平。(责任单位:市规服办) (六)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加快推进细化、量化行政处罚幅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公开审理,行政处罚电子化试点等工作,促进公正执法。(责任单位:市规服办、市政府法制办) (七)优化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流程。全面清理党群机关、政府部门、公用企事业单位提供的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全面再造服务流程,减少办事环节,按照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推进集中办公,切实为市民提供规范、高效、便捷的服务。(责任单位:市规服办) 二、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一)丰富政务公开内容。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以制度和标准建设为保障,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开展政务公开专项调查,有针对性地公开公众关心的、与其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强化重大政策和重要信息的宣传解读,提高公众的知晓度和满意度。(责任单位:市政务公开办) (二)增强公开服务主动性。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等窗口单位,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标准化建设;加快基层公开服务平台试点建设,为群众提供信息查询和在线办事“一站式”服务;进一步优化企业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切实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认真办理企业通过“网上直通车”提交的咨询、约请、投诉等事项,有效服务企业发展。(责任单位:市政务公开办) (三)完善政务公开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和考核,拓宽群众参与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评议渠道,对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将社会评议、网上调查结果作为政务公开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市政务公开办) (四)提高行政决策透明度。健全重大事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建立依法行政公报制度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布制度;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的跟踪、调查和反馈,促进科学民主决策;完善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抓紧出台行政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责任追究。(责任单位:市政务公开办、市政府法制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