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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十、参加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准确地向局领导汇报工程建设情况,及时协调,抓好落实,督促整改; 十一、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附件3: 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工作职责 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在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前期研究、报批手续等具体工作; 二、做好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代建、监理、施工等所有招投标的具体工作; 三、制定、落实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规章制度及管理措施; 四、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施工管理、材料报价等各项具体工作,负责涉及超额或新增、新设经费的初审及工程施工变更联系单的初审及上报工作; 五、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各类合同的审查、签订、登记、履行、保管工作; 六、与组长一起按照规定程序做好工程款支付工作; 七、指导施工单位按批准的设计方案组织工程建设、安全施工,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和监督,组织工程联席会议; 八、做好工程竣工、验收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九、负责各类工程建设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工作; 十、完成组长交给的其它工作。 附件4: 基本建设程序 基本建设程序划分为:工程项目策划和决策阶段、工程项目准备阶段、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和总结评价阶段: (一)工程项目策划和决策阶段 1、规划方案制定 2、规划选址意见 3、项目建议书 4、经费概算书 5、项目立项申报及批复 6、设计计划任务书 (二)工程项目准备阶段 1、工程报建 2、工程地质勘测 3、初步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概算 4、初步设计送审(消防、卫生、规划、环保、地震、人防、绿化等) 5、初步设计批复 6、施工图设计 7、施工图审核 8、编制工程预算 (三)工程项目实施阶段 1、办理建设用地许可 2、施工图送审,办理消防、卫生、规划、环保、地震、人防、绿化等审核意见书 3、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招投标 5、签定代建、监理、施工合同 6、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开工报告) 7、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8、工程正式开工,组织设计单位、勘测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和质量监督站等相关单位,严格按基本建设有关规定实施项目建设。 (四)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和总结评价阶段 1、组织设计、勘察、代建、监理、施工、消防等相关建设单位进行初步验收 2、督促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竣工结算 3、编制竣工财务结算,并报相关单位审批 4、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做好竣工资料归档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