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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卫生局、流管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 为配合国家提出的到2012年全国基本消除麻疹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做好全市风疹、流腮、流脑、新生儿破伤风、白喉、百日咳、乙肝、乙脑等免疫预防传染病的防控工作,特别是继续巩固我市无脊髓灰质炎野毒株流行的状态,市卫生局决定于2010年3月-5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学龄前流动儿童强化查漏补种工作,请各区县卫生局结合本辖区的特点,做好各项工作的组织和落实;各区县流管办结合基础调查,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共同做好此项工作。现将《2010年北京市学龄前流动儿童强化查漏补种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八日 2010年北京市学龄前流动儿童 强化查漏补种工作方案 近几年来,流动人口一直是我市麻疹、风疹、流行性腮腺炎、流脑等疫苗可预防疾病的重点人群。流动儿童由于接种率低,其发病率远高于本市儿童。自2000年,北京市每年开展学龄前流动儿童的强化查漏补种活动,为维持全市无脊灰状态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自2006年,全市将麻疹、流脑、百白破等其他免疫规划疫苗纳入强化查漏补种范畴,极大促进了流动儿童的常规免疫接种管理。最近几年的强化查漏补种数据显示,全市的学龄前流动儿童总数连年上升,其疫苗可预防疾病的防控任务逐年加重。在此形势下,为继续保持北京市无脊灰状态,进一步促进全市流动儿童的常规免疫接种管理水平的提高,今年将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学龄前流动儿童强化查漏补种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指标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补证率≥95%;脊灰疫苗补种率≥97%;麻风疫苗(或麻腮风疫苗)第1剂次、第2剂次补种率均≥95%;流脑疫苗(a或a+c)、百白破疫苗零剂次补种率≥90%;其它疫苗零剂次预约或补种率≥95%;在当地累计居住≥2月的儿童免疫接种信息录入率、录入信息与接种证符合率均≥90%。 二、时间安排 2010年3月-5月。 三、接种对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北京市户籍的学龄前中国籍儿童。 四、工作要求 (一)关于学龄前流动儿童调查 由各区(县)卫生局负责协调政府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政府、社区(村)负责组织调查小组,挨门逐户地对辖区内所有适龄流动儿童进行前期的摸底登记,现场发放“预防接种通知单”,通知家长携带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按指定日期带儿童到指定地点查验接种情况,并填写“北京市学龄前流动儿童登记表”,开展社区宣传。 地段医院预防保健人员应预先登录“北京市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下载辖区内儿童最新接种信息、删除系统内重复儿童记录后,以村居为单位查询打印辖区内在册儿童名单,并与摸底登记情况核对。 对于未摸底登记到的儿童,须及时反馈至调查小组,核实其当前在辖区内居住和入学情况。经调查小组核实,仍在辖区内居住的未入学儿童,调查小组应负责通知儿童家长,直至其携儿童到保健科补种为止,并将儿童基本情况补登入“北京市学龄前流动儿童登记表”;确已迁出本辖区的儿童,由地段医院预防保健人员登录“北京市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将儿童的在册情况改为“迁出”;对于未迁出但调查时未在辖区内居住的儿童,由地段医院预防保健人员登录“北京市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将儿童的在册情况改为“临时迁出”;已入学的儿童,地段医院预防保健人员应登录“北京市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填写其入学信息。 对于摸底登记到的未在册儿童,地段医院预防保健人员须登录“北京市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既往接种记录,若无接种记录,应新建儿童的接种记录。 (二)关于查验接种证和疫苗补种 对于所有摸底登记到的流动儿童均应到预防接种门诊,由预防保健人员现场查验疫苗接种情况。 1、对于按时来预防接种门诊的儿童,请针对以下几种情况开展工作: (1)若有接种证,则应核查接种证,判定接种情况并填写“北京市学龄前流动儿童强化查漏补种免疫登记表”; (2)若无接种证,1)未在京内其他门诊接种,登录“北京市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儿童接种情况;2)在京内其他门诊接种,登录“北京市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下载儿童最新接种信息后判断儿童接种情况。若上述两种情况均无该儿童接种信息,视为无卡、无证儿童,应重新补证、补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