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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豫建[2010]66号
【颁布时间】 2010-04-28
【实施时间】 2010-04-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391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关于在全省组织开展“社会矛盾化解百日竞赛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委(局):
  
  现将省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办公室《关于在全省组织开展“社会矛盾化解百日竞赛活动”的实施方案》(豫三项工作组〔2010〕6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望各单位按照文件精神和省厅要求切实抓好落实。
  
  一是要高度重视。“社会矛盾化解百日竞赛活动”是社会矛盾化解年工作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方式手段,对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各主管委(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一把手要亲力亲为,抽调精兵强将具体负责,精心组织实施,确保竞赛活动落到实处。
  
  二是要突出效果。“社会矛盾化解百日竞赛活动”的目标是发现矛盾、解决问题、促进稳定。各委(局)要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力争在近期发现解决一批倾向性强、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矛盾案件,努力使社会矛盾总量明显减少,确保世博会期间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和谐稳定。
  
  三是要落实责任。各委(局)要认真落实矛盾化解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建立工作台帐,明确完成任务的时间节点和阶段性目标,打好主动仗和攻坚战。要按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请于5月5日,6月5日,7月5日前向省厅办公室报告活动开展情况,8月5日前报本次竞赛活动总结。省厅将及时通报全系统工作开展情况,并视情进行工作点评。
  
  联系电话:0371-68107638
  
  电子邮箱:xw@hnjs.gov.cn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关于在全省组织开展“社会矛盾化解
  
  百日竞赛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更加扎实、有效地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省三项重点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省三项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豫三项工作领(办)〔2010〕1号)的总体安排,决定自4月15日至7月31日在全省集中开展“社会矛盾化解百日竞赛活动”。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集中人力、财力、物力,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集中排查化解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矛盾问题。通过集中化解社会矛盾竞赛活动的有效开展,努力实现“三个减少”、“两个提高”和“三个确保”的工作目标,“三个减少”即各类社会矛盾总量明显减少,重大社会矛盾隐患明显减少,各类群体性事件明显减少;“两个提高”即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明显提高,防范社会矛盾的水平明显提高;“三个确保”即确保全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确保我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确保上海世博会等国家重大活动不受到来自河南的干扰。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县、乡三级对本辖区存在的所有社会矛盾的排查和化解工作都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省辖市要对本地存在的重大社会矛盾排查与协调化解工作负主责。省级主管部门要对本系统存在的社会矛盾排查和重大社会矛盾协调化解工作负主责。
  
  (二)坚持重在化解和源头预防的原则。各地各部门要以化解和预防社会矛盾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边排查、边化解,排查与化解同步,重在解决问题;化解与预防相结合,关键在防范于未然。
  
  (三)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各地各部门要在排查不留死角、化解不留空档的基础上,努力提高化解工作能力和水平,增强化解工作效果,争取又好又快地将各种社会矛盾及时化解在基层,消除于萌芽状态。
  
  (四)坚持奖优罚劣的原则。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和预防工作责任制。对领导重视、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要大力进行表彰;对敷衍塞责甚至弄虚作假的,特别是因社会矛盾排查不深不细、化解工作不力,导致在全国、全省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事件的,进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地方和部门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活动主题和重点工作安排
  
  这次“社会矛盾化解百日竞赛活动”,以“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稳定”为主题。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广泛宣传发动,积极营造化解社会矛盾的浓厚氛围(4月15日至4月30日)。各地各部门要精心策划,层层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宣传标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宣传,造成社会声势,增强效果,争取让更多的干部群众认识到集中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其主动参与、积极配合的意识,为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持续有效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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