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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2月,通报验收考核结果,表彰先进单位及个人。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厅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的有关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各地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组织机构,在总结去年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和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进一步明确属地责任,各级农业部门要对本行政区域农产品质量安全履行日常监管责任,将领导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逐级落到实处。各级农业部门要按计划、分阶段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整治方案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调配合 各级农业部门要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要加强与发改、财政、卫生、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的沟通,争取各部门的支持和配合;要强化各项整治措施的落实,确保协调一致、统一行动。 (三)加强信息报送 为确保信息沟通顺畅,继续编发《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简报》。建立工作情况半月报制度,从2010年3月开始,厅种植业管理处、果茶站、土肥总站、种子总站、药检所、绿色食品中心和各市农业局分别于每月12日和27日下班前向省厅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厅整治办汇总后,分别于15日和30日报农业部。报送材料要体现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同时,要按要求认真填报有关统计表(见附表1-7)。在整治工作中发现倾向性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突发事件和大案要案调查处理情况,要随时上报。 (四)加强宣传引导 要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深化整治内容和禁限用农药知识及农产品安全消费等相关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各级农业部门要主动与当地新闻媒体建立信息沟通制度,宣传整治工作成效和各地在整治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例,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同时,要结合实际,制定应对媒体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炒作的应急预案,对一些不实的、恶意炒作的报道,要及时妥善处理,通过发布相应信息有效引导舆论,减少负面影响。 附件: 表1: 2010全省农药市场监管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表日期: 填表人:
表2: 2010年第 季度农药打假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表日期: 填表人:
表3:2010年第 季度农药打假大要案(5万元以上)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表日期: 填表人:
注:案件名称要包括市、县(市、区)、单位名称、违法行为等关键词;案件来源按举报、检查分类。
注:1.标准化基地和食用菌产品基地指有龙头带动的基地; 2.超市指有售农产品的超市; 3.本表分别于6月底、9月底、11月底上报。
注:本表分别于6月底、9月底、11月底上报。
注:本表分别于6月底、9月底、11月底上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