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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沪安监管办[2010]43号
【颁布时间】 2010-03-03
【实施时间】 2010-03-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521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接上页]
强化基层基础重点建设。年内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设计并逐步完善更加合理的危险化学品安全责任保险产品,进一步发挥安全风险评估的作用,力求实现保险费率与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状况、当前重点推进工作的双挂钩。提升小企业和工业园区安全监管水平,完善“上海市小企业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充实小企业数据库,对全市各区县街镇基层小企业评估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规范小企业的评估和监管工作;逐步完善工业园区安全管理办法,规范工业园区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安全中介机构管理,把好申请、审核、审批关以及日常监管关。继续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力争年内新增2个“国际安全社区”和4个“全国安全社区”。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工作,做好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监督管理工作,加强与工商、质监、工会等部门的协调,开展联合检查和日常抽查,严格违法行为查处。
  
  九、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系统干部的履职能力
  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市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以加快年轻干部培养为中心,强化基础,狠抓落实,突破重点难点,深入推进局系统“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知识水平、岗位履职能力”的三位一体队伍建设机制。根据局“三定”规定和局机关岗位责任制,按照权责匹配、因事设岗的原则,科学设置职位、清晰界定职责,编制职位说明书,完成职位分类。着手建立处级领导班子巡视机制,立足自我发现、自我检查、自我纠正,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系统处级领导班子巡视试点工作。制定《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系统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年度)考核工作办法》,初步建立起促进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干部考核机制;完善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实施办法,拓宽渠道,扩大范围,规范程序,进一步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建立健全干部轮岗交流长效机制,实施轮岗交流、多岗位锻炼,进一步加大干部岗位培养力度;健全完善干部动态管理、日常考察机制,加强与各区县安全监管局、重点行业的沟通,加强系统干部日常跟踪,及时了解有关情况。继续推进年轻干部基层挂职锻炼工作,组织实施第六批基层挂职锻炼;加大后备干部和青年干部的培养建设力度,深入推进年轻干部重点工作、重要岗位、重大项目处室培养机制,加强后备干部管理;组织实施岗位练兵活动,促进岗位成才,提高岗位履职能力。针对新进人员数量多,有针对性地举办安全生产专题业务培训班,强化安全监管干部业务能力和综合监管水平,加大对机关干部参加学习培训的考核力度。
  以整改落实为关键,积极推进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坚持把2009年政风行风“重点评”中反映出来的4个方面问题共24项整改事项,作为今年政风行风整改工作重点,认真按照局党组《关于2009年市安全监管系统政风行风有关问题的整改方案》的总体部署,明确牵头领导、落实责任部门和时间节点,逐条逐项落实整改措施等,坚持纠建并举的原则,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以作风建设为保证,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信息公开和财务管理为重点,大力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各项工作的开展,切实抓好全市安全生产监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以优良的作风为“平安世博”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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