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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肇庆市政府
【发文字号】 肇府办[2010]16号
【颁布时间】 2010-03-05
【实施时间】 2010-03-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540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肇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肇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三月五日
  

  
  
肇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肇庆市委、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肇发〔2009〕24号),设立肇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经济贸易局、原市信息产业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将市发展和改革局承担的工业、商贸流通和信息化的产业规划和产业政策职责划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三) 取消和调整已由上级人民政府以及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四)将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行业规范和标准拟定、行业评比、科技成果评审、行业统计分析、决策论证、资产项目评估等行业管理和技术服务性职责,依法交给相关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五)加强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相融合的职责,发挥信息化对经济、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的带动作用,推进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与传统产业相结合,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国民经济运行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的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草案。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制定并组织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
  (三)监测分析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措施,统筹协调经济运行和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四)拟订利用和发展资本市场规划及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利用和发展资本市场的重大事宜,指导、服务和协调企业上市融资,推动企业上市工作。 
  (五)对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实施行业管理,按照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实施。
  (六)执行有关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编制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核、上报和办理需经国家、省和市审批、核准、备案的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参与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上报工作,提出促进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的措施和意见,指导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
  (七)指导工业、商贸流通业、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的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设备招标工作,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等新兴产业发展,指导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和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协助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八)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促进清洁生产的有关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九)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产业转移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产业转移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推进工业、商贸流通业、信息化领域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推进本市产业布局一体化。
  (十)拟订有关规范商品市场运行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推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培育发展城乡市场,组织开拓国内市场,监测分析商品市场运行状况,承担组织实施分工管理的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组织拟订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推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负责茧丝绸生产流通协调工作,负责经济协作工作。承担盐业行业管理职能。
  (十一)拟订全市生猪屠宰、酒类专卖的政策和相关规章制度,组织全市有关商务行政执法的专项整治和重大商务综合执法活动,承担全市酒类、生猪私宰的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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