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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主题15:小城镇建设 1. 城镇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已按法定的程序、权限审查批准并公布。 2. 镇规划范围内的各项建设严格执行“一书两证”制度。 3. 对周边农村地区的辐射带动能力较强,公共服务覆盖镇域农村和农民,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范围较大,对农民和非农产业集聚具有较强的吸纳力。 4. 镇区绿化状况良好,主要街道和河、渠两岸植被丰富,镇域内各类古树名木保存完好。 5. 城镇供水设施良好能满足需求,水质综合合格率优良。 6. 镇区能源结构合理,燃气普及率较高。 7. 镇区主次干道路面铺装达到较高水平,路灯等设施齐全有效。 8. 镇区主次干道、公共场所和集中居住区有地下管渠排水设施,实行雨污分流。 9. 镇区污水经过处理和综合利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不污染水体。 10. 对工业废水进行处理,达到排放标准。 11. 镇区防洪、排涝、消防等各类防灾设施符合标准、安全完好。 12. 重视镇区住宅小区的设施配套和环境改善。 13. 城镇建设档案完整、准确、系统,管理科学规范。 14. 镇区基本实现平均每户拥有一套功能相对齐全、综合质量较高的住宅。 15. 重视镇容镇貌管理,历史文化保护和景观风貌特色建设成效显著。 16. 垃圾站点分布适宜,设施完好。 17. 镇区公厕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卫生状况良好。 18. 镇区粪便、垃圾得到无害化处理,无露天堆放。 主题16:新农村建设 1. 符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农民安居乐业,村容村貌整洁优美,富有传统文化和乡土特色。 2. 村内道路通畅硬化,饮用水质安全卫生,排水沟渠顺通实用,垃圾收集转运有序,新旧水塘洁净自然,厕所粪坑卫生无害,村民住房安全适用,环境污染得到控制,基层组织和村民活动场所配套。 3. 村庄公共设施管理制度完善有效,村规民约健全,管理民主公开,各类公共设施运行与维护正常,具备持续发挥效益的能力。 4. 村民具有参与村庄人居环境建设管理事务的责任意识,已初步具有自觉维护环境卫生的良好习惯和风尚,相应的村民自主参与渠道明确,村集体和村民的责任清晰。 主题17:城市管理与体制创新 1. 加强政府的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城市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和程序化。 2. 城市管理工作达到全行业覆盖、全社会管理和全过程控制。 3. 建立统一的城市管理服务热线,随时受理公众对城市管理问题的举报,城市管理监督和处置的各项制度健全。 4. 积极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体制,管理运行模式建设、系统建设和数据平台建设符合各项标准,系统建设坚持功能优先,运行管理集约、节约。 5. 建立了目标明确、责权分明、关系协调、执法文明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机制。 6. 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城市管理难点实行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显著。 主题18:人居环境宣传与公众参与 1. 热心从事改善人居环境的社会公益事业,在改善人居环境领域积极进行宣传、科普教育工作,贡献突出、成效显著。 2. 长期致力于改善人居环境的科研工作,其研究理论成果、科研成果被证明确实有效,并已广泛传播,对人居环境的改善做出突出贡献。 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申报材料编制导则 一、基本要求 申报城市需通过范例项目介绍来反映城市在改善人居环境某一领域所取得的突出成就及主要经验和做法。申报材料包括3000字以内的文字材料介绍和时间长度不超过10分钟的音像资料。材料原则上按以下格式和内容编制。 二、格式和内容 (一)项目背景 1. 项目概况; 2. 项目目的和意义; (二)项目的实施 1. 项目的实施部门、参与实施的国内外机构、科研单位; 2. 项目实施的主要过程和所采取的政策措施; 3. 资金来源与资金保障; 4. 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公众参与。 (三)项目的效果 1. 通过定性与定量的例证说明项目实施前后的变化; 2. 项目实施后对城市人居环境产生的影响; 3. 主要受益群体和社会反响。 (四)经验与创新点 1. 项目取得的主要经验; 2. 项目的创新点; 3. 项目是否得到借鉴和推广。 附件3: “中国人居环境奖”评价指标体系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基本指标体系 a、居住环境 b、生态环境 c、社会和谐 d、公共安全 e、经济发展 f、资源节约 第二部分 城市实践案例编写导则 第一部分 基本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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