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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文字号】 建城[2010]120号
【颁布时间】 2010-08-04
【实施时间】 2010-08-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545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国人居环境奖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和《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评选主题及内容》的通知

[接上页]
以下说明详细介绍了指标的基本含义和计算方法等,各申报单位在填报时,需详细注明各指标的计算过程和参考数据。
  
  a、居住环境
  a1住房与社区
  1. 住房保障率
  指标解释:指累计实施住房保障户数占累计已申请登记户数的百分比。住房保障包括货币保障和住房实物保障。住房实物保障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
  指标计算方法:住房保障率=已保障户数(户)/已申请登记应保障户数(户)×100%
  数据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
  2. 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完成率
  指标解释:指市区实际新开工保障性住房的套数占计划新开工保障性住房套数的百分比。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公共租赁住房。
  指标计算方法: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完成率=当年实际新开工保障性住房套数(套)/当年计划新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套数(套)×100%
  数据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
  3. 社区配套设施建设(定性指标)
  指标解释:指社区教育、医疗、体育、文化、便民服务、公厕等各类设施配套齐全。
  数据来源:民政部门、城市建设部门
  4. 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定性指标)
  指标解释:指建成区内基本消除棚户区,居民得到妥善安置,实施物业管理。制定城中村改造规划并有效实施。
  数据来源:城市建设部门
  a2市政基础设施
  1. 城市公共供水覆盖率
  指标解释:指城市建成区公共用水人口占建成区人口的百分比。公共用水人口指使用城市供水管网供水的用户。
  指标计算方法:城市公共供水覆盖率=建成区公共用水人口(万人)/建成区人口(万人)×100%
  数据来源:城市建设部门
  2. 城市供水水质(定性指标)
  指标解释:指由卫生防疫部门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479-2006)检测供水水质,符合相关标准。
  数据来源:城市卫生防疫部门
  3. 城市燃气普及率
  指标解释:指城市建成区使用煤气、液化气、天然气等用气人口占建成区人口的百分比。
  指标计算方法:城市燃气普及率=建成区用气人口(万人)/建成区人口(万人)×100%
  数据来源:城市建设部门
  4.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
  指标解释: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高于全国平均值10%,污水收集管网配套完善,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污泥得到有效处置。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指城市市区经过城市污水处理厂二级或二级以上处理且达到排放标准的生活污水量占城市生活污水排放总量的百分比。
  指标计算方法: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量(万吨)/城市生活污水排放总量(万吨)×100%
  数据来源:城市建设部门
  5.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
  指标解释: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高于全国平均值20%,垃圾处理设施达到无害化等级评定ⅱ级以上,运行安全。试行垃圾分类,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指无害化处理的城市市区生活垃圾数量占市区生活垃圾产生总量的百分比。
  指标计算方法: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量(万吨)/生活垃圾产生总量(万吨)×100%
  数据来源:城市建设部门
  6. 城市排水(定性指标)
  指标解释:指城市排水设施按规划建设;城市建成区推行雨污分流排水体制,雨水系统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规定标准高限设计、建设。设定专门的排水系统运行管理机构,有专项财政资金维护城市排水系统。
  数据来源:城市建设部门
  7. 互联网用户普及率
  指标解释:指互联网用户占市区人口的比重。其中互联网用户包括无线互联网。
  指标计算方法:互联网用户普及率=市区安装使用互联网的户数(户)/市区人口(百人)
  数据来源:电信部门
  a3交通出行
  1. 平均通勤时间
  指标解释:指建成区居民单程通勤所花费的时间。
  指标计算方法:城市交管部门统计
  数据来源: 城市交管部门
  2. 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
  指标解释:指使用公共交通出行的总人次占城市出行总人次的百分比。
  指标计算方法: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公共交通出行总人次(万人)/城市出行总人次(万人)×100%
  数据来源:城市交管部门、城市建设部门
  3. 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
  指标解释:指编制完成城市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并获相应主管部门批准,严格实施,取得良好效果。步行和自行车出行分担率≥40%
  注:需提供规划审批文件
  指标计算方法:步行和自行车出行分担率=步行和自行车出行总人次(万人)/城市出行总人次(万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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