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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申办程序:(1)土地使用权人申请;(2)审核;(3)批准。 3.申报材料:(1)土地使用权人申请书;(2)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地上建筑物房产证复印件;(3)金融机构出具的贷款人意向性意见;(4)抵押面积小于土地证载面积的,另行提供宗地图或坐标图;(5)土地评估报告、技术报告;(6)土地使用权人单位代码证或营业执照、法人证明、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等。 4.法定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5.承诺办结时间:7个工作日。 6.收费标准:不收费。 (三)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核 1.设定依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申办程序:(1)原划拔土地使用权人申请;(2)审核;(3)报市政府批准。 3.申报材料:(1)土地转让申请;(2)单位法人证书、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等;(3)营业执照;(4)国有土地使用证、宗地图;(5)地价评估报告。 4.法定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5.承诺办结时间:10个工作日。 6.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审核或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的核发 1.设定依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2.申办程序:(1)用地单位申请;(2)审查;(3)上报市政府审批。 3.申报材料:(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建设单位请示文件;(5)宗地图;(6)单位法人证书、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等。 4.法定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5.承诺办结时间:10个工作日。 6.收费标准:不收费。 (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审核 1.设定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申办程序:(1)协议出让方式。申请;拟定出让方案;地价评估;上报市政府审批出让方案;签订出让合同,缴纳出让金。(2)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拟定出让方案;地价评估;拟定出让底价;上报市政府审批出让方案;发布出让土地公告;签订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出让合同,缴纳出让金。 3.申报材料:(1)受让土地申请;(2)单位法人证书;(3)营业执照;(4)资金证明;(5)其他材料。 4.法定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5.承诺办结时间: 7个工作日。 6.收费标准:不收费。 (六)改变土地用途审核 1.设定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 2.申办程序:(1)用地单位申请;(2)审核;(3)报市政府审批。 3.申报材料:(1)用地单位请示文件;(2)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宗地图;(3)用地批准文件、土地出让合同;(4)城市规划部门意见;(5)地价评估报告。 4.法定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5.承诺办结时间:10个工作日。 6.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改变尾矿资源(含有用组分的)用途许可 1.设定依据:《洛阳市矿产资源管理办法》。 2.申办程序:(1)申请;(2)受理;(3)审查;(4)批准。 3.申报材料:(1)改变尾矿资源用途申请;(2)拟利用尾矿资源综合评价报告;(3)尾矿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4.法定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5.承诺办结时间:7个工作日。 6.收费标准:不收费。 (八)建设项目压覆矿床审核 1.设定依据:《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豫国土资文[2001]57号)。 2.申办程序:(1)申请;(2)受理;(3)审核;(4)上报省国土资源厅批准。 3.申报材料:(1)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2)由具有地质勘查资质的部门编制提交的压覆矿产资源储量情况的核查报告;(3)由矿产评估机构提交的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的评估报告。 4.法定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5.承诺办结时间:10个工作日。 6.收费标准:不收费。 (九)矿山闭坑许可 1.设定依据:《矿产资源法》、《河南省实施矿产资源法办法》。 2.申办程序:(1)申请;(2)受理;(3)审查;(4)批准。 3.申报材料:(1)矿山闭坑申请;(2)采矿许可证正、副本;(3)矿山开办时所占用矿产资源储量批准证书(证明);(4)矿山开采时所占用土地复垦利用、矿山开采所造成地质灾害隐患消除的险收证明材料;(5)闭坑地质报告。 4.法定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5.承诺办结时间:10个工作日。 6.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采矿权登记许可 1.设定依据:《河南省实施矿产资源法办法》。 |